平凉市财政局
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明晰责权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近日平凉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旨在明确局内各相关科室(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力量整合,做好协调配合,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构建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
一是明晰职责,厘清绩效工作边界。逐项明确内部各相关科室(中心)绩效管理工作职责,将其融入到预算编制、调整、执行等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厘清工作边界。明确“四本预算”以及与其相关的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债务项目等领域预算绩效管理牵头科室,保障改革任务落实。
二是规范流程,加强配合提高效率。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结果运用管理五项工作流程,明确预算绩效管理中的关键节点和关键要求,使各科室(中心)加强工作配合,形成完备的绩效管理工作链条,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率。
三是强化监督,形成合力提高实效。将财政监督检查和预算绩效管理相结合,将预算绩效管理列入内控监督范围,健全绩效指标体系,建立绩效评价专家库,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业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对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和县(市、区)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工作规程》的印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确保每个节点的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撰稿:王雪婷;审核:罗小荣;编辑:安杨)
信息来源:市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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