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全力支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为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市财政局扛牢责任、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财政保障服务职能,确保我市防控措施全面落实。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平凉市财政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经费保障应急预案》,明确紧急拨款流程,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全市疫情防控经费第一时间落实到位。
二是足额保障经费。多措并举、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经费。今年以来,全市共投入新冠疫情防控经费16763.4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750万元用于支持方舱医院改造、移动方舱项目建设、核酸检测试剂储备等;拨付新冠病毒疫苗采购及接种费用595.66万元,用于支付新冠病毒疫苗采购款及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疫苗接种费用。
三是严格落实政策。严格落实中、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保障政策要求,确保已出台的政策兑现到位。至目前,共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149.81万元、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254.44万元、疫情防控所需设备18578.06万元、核酸检测经费4328.4万元。同时,严格执行医保基金预拨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四是注重基本民生。针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收入骤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提标政策。并于近期扎实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安全有效、使用精准到位,全力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五是强化资金监管。进一步优化资金监管机制,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采取先采购后备案的方式,确保疫情防控物资需要;建立疫情防控资金拨付使用台账,做到“一天一调度、一天一汇总、一天一更新”,确保疫情防控经费使用安全规范;建立完善绩效评价目标,对安排的每一笔资金督促用款单位分析研判绩效评价指标,高质量完成绩效目标评价信息采集。
下一篇: 疫情防控,郭河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