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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积极践行《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发布时间:2022-05-16 17:45 字体: [ ] [ ] [ ]

  《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时代新人的重要途径,也是聚力推动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重要抓手。《条例》发布以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条例内容,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强化职能作用,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一是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全力筹措资金,加大文明行为促进领域资金投入,2021年以来安排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补助经费1310万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727万元,落实创建文明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经费350万元,用于支持市创城办机构运转、开展社会宣传、志愿服务等,着力营造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良好环境。二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积极向上衔接,今年以来争取到位文化、体育、宣传等方面中省专项资金6859万元,支持“三馆一站”、博物馆免费开放。先期多渠道筹措资金200万元,支持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省十一届残运会暨第五届特奥会、市运会备战,着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氛围。三是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平发〔2019〕5号)要求,结合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加强部门预算资金管理,对各类文明行为促进有关资金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对重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并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公共资金发挥效益。 

  二、抓好法律实施,推进文明财政建设 

  一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坚持高点站位,成立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局属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围绕文明单位创建、文明行为促进,与财政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做到事事明责、人人担责、个个尽责,确保创建工作责任化、项目化、具体化。二是推进文明机关建设。制定了市财政局机关文明公约八条,建成全国总工会职工书屋和职工活动中心、健身房,在机关打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财政文化、清廉财政、党建统领政令财行主题文化长廊,引导促进文明行为。机关卫生间对外开放,安排专人清洁消毒,切实为市民营造方便干净的如厕环境。2022年1月市财政局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三是打造文明干部队伍。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奋力担当平凉高质量发展新使命的若干意见》,结合夯实“三个基本”活动,通过常态化抓好干部纪律教育、家风教育、警示教育,将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引导全局上下向好的学、与强的比、往高处攀,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 

  三、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条例》理解力。采取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干部职工自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干部对《条例》学习教育力度,准确掌握《条例》涉及的主要内容。结合“八五”财政普法,将《条例》学习宣传列入财政普法内容,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学深学细学实《条例》,推动学习往深里走。二是广泛宣传,提高《条例》知晓率。在机关大厅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窗口,普及《条例》主要内容。依托平凉财政信息网、平凉财政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条例》及文明行为宣传文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效果,切实增强干部群众文明守法自觉性、主动性,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宣传、人人践行良好氛围。三是以学促行,提高《条例》执行力。结合平凉市文明公约和机关文明公约八条,先后了举办了“山高我为峰·健康财政人”登山赛、“创城有我、志愿同行”志愿服务集中示范活动、“巾帼心向党、奋斗绽芳华”庆“三八”等主题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在各项活动中不断激发干部践行文明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撰稿人:马鑫    审核人:关龙龙    

信息来源:综合和科技文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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