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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推进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05-24 15:44 字体: [ ] [ ] [ ]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中的关键环节,是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重要手段。近期,市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及7县(市、区)财政局,对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行绩效自评。

2023年省级下达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020万元,其中:一般项目资金1520万元,专项资金360万元,绩效奖励资金1140万元。在绩效管理工作中,我们主要坚持:一是总体目标全覆盖。按照财政部《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2〕270号)要求,设立年度绩效目标,明确补助资金的支出范围和目的是: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二是指标量化可评价。根据《甘肃省2023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评价表》,在绩效指标在一级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和二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具体项目内容对资金使用部门申报的三级指标认真审核,确保申报的绩效目标合理可行,符合客观实际,与资金量相匹配。三是资金绩效同下达。根据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平发〔2019〕5号),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将绩效目标随同资金下达文件一并批复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发挥应有效益,为项目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总体来看,各项目单位按照绩效目标表中的目标值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信息来源:平凉市财政局综合科
责任编辑:杨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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