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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抢抓政策机遇 国债资金争取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4-04-11 15:34 字体: [ ] [ ] [ ]

近日,中央下达我市增发国债资金2.17亿元,涉及我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和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两大领域11个项目。目前,增发国债资金预算已全部分配下达至各县(市、区)和有关资金使用部门。

为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此次增发的国债资金全部列为中央财政赤字,还本付息由中央承担,不增加地方债务负担。根据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排危除险治理、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和消防救援装备配备等项目。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增强全市自然灾害风险感知能力,提高灾害风险研判、预警提醒和应急响应能力,对强化我市安全隐患排查水平,弥补基层防灾设施短板发挥重要作用。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监管,督促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国债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进一步加强国债资金全流程监管,督促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管好用好每一笔国债资金,确保增发国债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一是加强国债资金监管。市财政将以“财政监管跟进发力保落实”为目标,严格按照《甘肃省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管系统,盯紧盯牢国债资金使用,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国债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二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增发国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严格审核项目资料,按照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并督促指导部门按时填报国债资金月报表和项目进展情况,加快增发国债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督促主管部门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项目实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充分发挥国债资金效益。

信息来源:平凉市财政局资环科
责任编辑:马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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