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一般项目和绩效奖励)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增强平凉市部门单位以及资金使用单位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组织了市直相关部门及7县(市、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7号)要求和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平发〔2019〕5号)有关规定,对2021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汇总形成了全市绩效自评报告,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省级下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科〔2020〕88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的通知》(甘财科〔2021〕88号),省级下达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401万元,其中:一般项目资金2190万元,绩效奖励资金2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般项目、绩效奖励资金下达情况
序号 |
地 区 |
小计 |
一般项目(万元) |
绩效奖励(万元) |
合 计 |
2401 |
2190 |
211 |
|
1 |
市本级 |
280 |
280 |
|
2 |
崆峒区 |
290 |
290 |
|
3 |
泾川县 |
230 |
230 |
|
4 |
灵台县 |
241 |
190 |
51 |
5 |
崇信县 |
230 |
230 |
|
6 |
华亭市 |
270 |
270 |
|
7 |
庄浪县 |
420 |
340 |
80 |
8 |
静宁县 |
440 |
360 |
80 |
(二)全市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一般项目资金下达情况
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科〔2020〕88号),下达我市2190万元。
市本级。下达280万元,分解安排平凉日报社市级融媒体中心建设145万元、市广播电视台市级融媒体中心建设86万元、市图书馆图书购置和报刊杂志征订经费35万元、市委网信办全市网站IPV6改造经费14万元。
崆峒区。下达290万元,安排四十里铺镇村级文化广场建设40万元、柳湖镇村级文化广场建设40万元、崆峒大剧院维修改造50万元、文化社团扶持项目资金50万元、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城乡文化活动)资金50万元文化馆设备购置60万元。
泾川县。下达230万元,安排泾川县广播电视发射台搬迁项目230万元。
灵台县。下达190万元,安排灵台县皇甫谧纪念馆布展提升项目190万元。
崇信县。下达230万元,安排举办文化活动经费230万元。
华亭市。下达270万元,分解安排广播电视户户通运维费20万元、有线电视村村通和农村广播“村村响”运行经费21万元、自办节目双向传输频道租用设备维护费24万元、 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光纤租赁费9万元、双凤山转播台数字电视发射机运维费10万元、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使用服务费30万元、送戏下乡补助15万元、“中国农民丰收节”文化活动3万元、华亭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群众文化活动46万元、影剧院维修改造92万元。
庄浪县。下达340万元,分解安排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74万元、庄浪县碑拓片制作16万元、朱店镇柳窑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0万元、盘安镇王宫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0万元、韩店镇东门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50万元、良邑镇杨王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0万元、阳川镇刘湾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0万元。
静宁县。下达360万元,分解安排贾河乡侯山村文化广场项目50万元、甘沟镇甘沟村文化广场项目40万元、界石铺镇高堡村文化广场项目31万元、李店镇五方河村文化广场项目40万元、古城镇庙堡村文化广场项目40万元、治平镇朱堡村文化广场项目50万元、四河镇王河村文化广场项目40万元、城川镇吴庙村文化广场项目30万元、细巷镇厚川村文化广场项目30万元。
2.绩效奖励资金下达情况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的通知》(甘财科〔2021〕88号),下达我市211万元,其中:灵台县51万元,庄浪县80万元,静宁县80万元。
灵台县。下达51万元,安排灵台县皇甫谧纪念馆布展提升项目51万元。
庄浪县。下达80万元,分解安排庄浪县体育馆羽毛球馆楼顶维修项目60万元、吴玠墓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建设20万元。
静宁县。下达80万元,分解安排八里镇高城寨村文化广场项目40万元、古城镇胡坡村文化广场项目40万元。
3.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在收到2021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后,我市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结合本级财力和项目申请备案情况,将专项资金根据备案项目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确定具体项目,在绩效目标下达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坚持总体目标全覆盖。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7号)要求,设立年度绩效目标,明确补助资金的支出范围和目的是: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二是坚持指标量化可评价。根据《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绩效指标在一级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和二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的基础上,根据具体项目内容对资金使用部门申报的三级指标认真审核,确保申报的绩效目标合理可行,符合客观实际,与资金量相匹配。
三是坚持资金绩效同下达。根据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平发〔2019〕5号),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将绩效目标随同资金下达文件一并批复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发挥应有效益,为项目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度下达我市中央支持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总预算金额为2401万元,资金到位2401万元,到位率100%,其中:2020年12月22日下达我市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2190万元,2021年5月20日下达我市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励资金211万元。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省级下达我市2021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401万元,截至2022年2月28日,资金执行数2263万元,预算执行率92.67%,详细如下:
序号 |
地 区 |
下达金额(万元) |
执行金额(万元) |
预算执行率 |
合 计 |
2401 |
2225 |
92.67% |
|
1 |
市本级 |
280 |
204 |
72.86% |
2 |
崆峒区 |
290 |
239 |
82.41% |
3 |
泾川县 |
230 |
230 |
100% |
4 |
灵台县 |
241 |
240 |
99.59% |
5 |
崇信县 |
230 |
220 |
95.65% |
6 |
华亭市 |
270 |
270 |
100% |
7 |
庄浪县 |
420 |
382 |
90.95% |
8 |
静宁县 |
440 |
440 |
100% |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市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专款专用的原则,资金管理严格、规范。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在资金分配上,突出重点。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收到省级下达资金文件后,第一时间与宣传、文广、广播电视、体育等部门会商,按照项目紧急程度,严格实行因素分配与项目管理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向2021年度内预算内项目倾斜,确保将补助资金用在“刀刃”上,集中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加财政资金有效供给,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力提升市县两级财政保障能力。
二是在资金管理上,强化监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部门和各项目预算单位均能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5〕527号)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总体来看,本项目资金的整体管理水平较高,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规范支付,保障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付需求,确保了39个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在资金使用上,注重绩效。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是促进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资金的重要补充渠道,在资金使用上突出社会效益好、群众满意度高的项目优先安排,全部用于支持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送地方戏、设施开放服务以及开展文体活动等,项目的实施群众参与面广,满意度高,调查问卷统计群众满意度全市平均达到95分以上。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各预算单位自评、各县(市、区)财政局梳理汇总、市财政局审核汇总,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得出我市2021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总体得分96.96分。
综合评价,各项目单位按照绩效目标表中的目标值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了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送戏演出活动、应急广播村村响、文化数字平台建设、公益文化培训、街镇文化站提升基本建设、图书采购、送文化下乡活动、村居文化大院建设等项目,以上项目的开展对提高文化设施维护,为市民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体验、丰富了农民文化需求和满足了群众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的需求。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市2021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主要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3个方面进行测评,各项指标按照期初设定的目标全部完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全市完成项目39项,根据各项目年度指标值,经梳理汇总,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
①图书资料购置量年度指标值15000册,实际购置21196册,完成率141%。
②文体设施设备购置量年度指标值30(台/件/套),实际购置58(台/件/套),完成率193%。
③文体设施设备维护量年度指标值20(台/件/套),实际维护20(台/件/套),完成率100%。
④数字影音软硬件设备购置量年度指标值1(台/件/套),实际购置1(台/件/套),超额完成册,完成率100%。
⑤购买文化服务数年度指标值50场次,实际购买51场次,完成率106%。
⑥新建、改建、修缮公共文体活动场所面积年度指标值20000平方米,实际新建、改建、修缮28929平方米,完成率145%。
⑦开展文化活动年度指标值150场次,实际开展182场次,完成率121%。
⑧开展文化培训、交流年度指标值50场次,实际开展56场次,完成率112%。
2.质量指标
①公共文化活动场馆、场所全年开放天数年度指标值300天,实际开放365天,完成率121%。
②图书资源、公共数字资源等资源利用率年度指标值80%,实际利用率85%。
③公共文化设备、设施使用率年度指标值90%,实际使用率100%。
④器材设备正常运转率年度指标值90%,实际正常运转率100%。
⑤文化活动参与人次增长率年度指标值25%,实际增长率25%。
⑥文化体育设施覆盖人群增长率年度指标值25%,实际增长率25%。
3.时效指标
各项活动的开展均按预定时间完成,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文化活动,补充更新图书,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送戏演出活动等,丰富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现稳步提升,达到预期指标。
4.成本指标
公共文化活动的开展,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预算指标安排支出,尽可能的降低运行成本,节约开支,达到预期效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图书馆、文化馆、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服务能力。通过引导全民阅读活动和开展村居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娱乐及演出等活动,让群众参与其中,接受各种艺术熏陶,满足了群众的活动需求,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提升了全市文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快了平凉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步伐,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到了稳步提升,服务群众能力进一步增强,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2.可持续影响
近几年,通过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我市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快文化体制创新,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形成了人人参与文化活动、人人共享文化成果的良好局面。
特别是,2021年实施平凉市图书馆图书购置和报刊杂志征订、崆峒区文化社团扶持、泾川县广播电视发射台搬迁、灵台县皇甫谧纪念馆布展提升、崇信县文化惠民演出、华亭市送戏下乡、庄浪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静宁县乡镇村级文化广场建设等项目,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全覆盖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进一步保证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的可持续性,具有很高的性价比。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省级设定绩效目标:受益群众项目满意度≥90%,项目管理人员满意度≥90%。
在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有力支持下,我市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丰富群众文化活动的同时,我市持续加大公共文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感受度和参与率,群众对基本文化服务的满意度逐年提升,经问卷调查,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达到90%,项目管理人员满意度达到95%,均达成预期指标,完成率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平凉市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未完成的绩效目标主要是: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实际执行率92.67%,其中:3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100%,维修改造、文化社团扶持、文化活动3个项目由于受疫情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化社团扶持、文化活动项目实施进度,导致剩余资金未能及时支出。需要说明的是,因我市平凉日报社、平凉市广播电视台正在组合设立市级融媒体中心,影响项目整体进度,省委编办即将批复机构设立方案,计划于2022年4月完成设备采购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未完成的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及时支付剩余款项,加快剩余资金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执行率,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提速增效。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经自评,平凉市2021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综合评价自评得分为96.96分,自评结果为优,其中:
市本级自评得分为92.53分,自评结果为优;
崆峒区自评得分为96.59分,自评结果为优;
泾川县自评得分为96分,自评结果为优;
灵台县自评得分为96.6分,自评结果为优;
崇信县自评得分为95分,自评结果为优;
华亭市自评得分为98.85分,自评结果为优;
庄浪县自评得分为97.55分,自评结果为优;
静宁县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通过这次绩效自评,对效益好的项目予以表扬,下一预算年度的同类项目优先安排,对绩效差的项目对下一预算年度的同类项目资金予以调减或取消。
2.利用项目效益监督促进部门(单位)增强责任和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在2022年3月30日之前,将平凉市2021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在平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平凉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