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级预算绩效管理(评价)专家库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提高我市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水平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效益,经研究,我局将公开征集各类专家,建立市级预算绩效管理(评价)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形式
本次征集各类专家采用单位或行业协会推荐、自我推荐等形式。
二、征集范围和条件
全市范围内的各级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机构,各类中介机构(含会计事务所、评估机构、咨询机构等)、行业组织等单位人员,以及不限于上述单位,有意愿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一)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认真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或不良诚信记录;
(二)具有财政经济管理、财务会计、相关技术等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政府治理体系、公共财政管理政策、预算管理制度,了解有关学科、专业和事业发展情况,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权威,对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有一定的认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三)具备较丰富的相关专业管理经验,从事相应领域工作满3年,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四)从事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3年以上人员。
(五)达不到上述(三)、(四)款条件,但在相关专业领域有突出业绩,符合专家资格条件的,经我局审核认定的人员。
三、征集时间
本次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征集程序
因疫情原因,本次征集在线上进行。
(一)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自荐或推荐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平凉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评价)专家资格申报表》(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
4、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
5、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申报渠道
申报材料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邮箱894926904@qq.com。
联系人:王雅婷,电话0933-8618217。
五、专家认定及选用
我局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评审组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资格评审。经审核,获得拟入库专家资格的人员,在市财政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将获得入库资格的专家信息录入平凉市财政局市级预算绩效管理(评价)专家库。
专家的选用,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专家参加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报酬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平凉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6日
上一篇: 2022年度市级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下一篇: 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