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393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经单位推荐、属地部门初审初核,现对拟推荐的全省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如不存在影响问题,公示期满后将按程序予以上报。
一、全省会计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2个)
国家税务总局灵台县税务局收入核算股
华亭市财政局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
二、全省会计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6个)
张怀平 泾川县人社局财务与基金监督股股长
刘 丹 灵台县会计事务中心主任
张海英 崇信县财政局职员
程观清 庄浪县财政局会计财监内审股股长
王浩运 静宁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潘 云 平凉市幼儿园会计
三、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四、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电话
平凉市财政局会计和税政条法科 电话:0933-8214830
平凉市表彰办 电话:0933-8238178
通讯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61号
邮政编码:744000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凉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