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级会计监督检查前公示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甘财监〔2021〕9号)有关规定及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市级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时间
检查对象:平凉市惠民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市富民交通运输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委网信办、市住建局、市粮食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
检查时间:根据省财政厅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我市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从9月20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
二、检查范围及检查内容
(一)重点选择本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开展检查。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将抽取2家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其是否存在虚构业务收入、利用政府信用违规举债、明股实债、循环注资、少计提资产减值或折旧等行为,揭示风险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二)选择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按照财政部制定下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规范,结合市本级工作实际,选择6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单位2020年度以来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统一会计制度情况,包括会计基础工作情况、政策执行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使用及处置情况等。检查过程中违规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也可延伸下沉至下属单位、业务部门开展检查。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凉市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中心
联系人:张珍珍
联系电话:0933-8217189
邮 箱:476639211@qq.com
平凉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