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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支农工作激励县拟推荐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0 09:00 字体: [ ] [ ] [ ]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支农工作激励的通知》(甘财农〔2023〕161号)要求,经各县(市、区)积极申报,全市综合遴选,现对财政支农工作激励县拟推荐县(市、区)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县(市、区)

静宁县   崆峒区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4日,共5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来访面谈的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受理电话:平凉市财政局      0933-8213340

平凉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

信息来源:平凉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责任编辑:姚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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