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支农工作激励县拟推荐县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支农工作激励的通知》(甘财农〔2023〕161号)要求,经各县(市、区)积极申报,全市综合遴选,现对财政支农工作激励县拟推荐县(市、区)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县(市、区)
静宁县 崆峒区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4日,共5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来访面谈的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受理电话:平凉市财政局 0933-8213340
平凉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
信息来源:平凉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