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四项举措确保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近年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坚持“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相结合、“安全完整”与“保值增值”相统一,健全制度机制、创新管理方式,细化落实举措,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精细化、科学化、动态化,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更好地保障行政事业单位高效运转。
一是高位推动强部署,制度建设更加完善。把加强和优化资产管理工作作为提升机关效能、强化要素保障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先后对国有资产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合法处置等工作作出明确具体要求,分管领导多次召开调度会议,研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登记、闲置资产处置等事项,有力保障了国有资产规范管理、高效运行。国资监管部门紧紧围绕“保障履职、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资产管理目标,制定出台了《静宁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静宁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静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暂行办法》《静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9项政策制度,从细从实落实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部门单位直接支配”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构建了涵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制度框架,切实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二是多管齐下促统筹,盘活效应更加明显。按照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分类清查原则,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及低效闲置国有资产专项清理盘活行动,积极探索存量资产盘活利用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应。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标准,优化办公用房布局,综合应用“调、租、退、合”等方式,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完成县工信局、县医保局搬迁维修改造项目,为县纪委等4个单位调整办公用房2400平方米,在有效解决部分单位办公用房紧缺的同时,又避免了资产的闲置和浪费。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流程、审批程序,完善资产出租评估和公开竞价招租机制,对资产处置、房屋出租收入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坐收坐支等问题的发生,2022年累计处置各类资产4461.3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7.63万元,房屋出租收入25.36万元。
三是分门别类建台账,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建立资产动态管理机制,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资产的新增、调拨、报废等进行监管、应用和分析。推进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核算,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加快办理竣工项目转固手续并记入固定资产,全县在建工程转固4.16亿元,年末在建工程下降至1.73亿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推进资产配置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深度融合,确保单位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事业发展相适应,2022年共审批104个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6436.04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6.99万元,设备5889.87万元,家具用具458.42万元,图书档案70.76万元。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启动实施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登记制度改革,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登记相关统计工作的通知》,初步排摸统计不动产572处,总用地面积345.7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1.92万平方米。根据省市生态环保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变化,将县生态环保局的全部资产上划至市生态环保局,理顺了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确保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统一。
四是深化改革提质效,保障使用更加高效。将深化改革与国有资产管理深度融合,在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指导并督促涉改单位按规定开展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资产划转及账务处理等工作,保证了单位存量资产的准确性。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全面建成了覆盖所有预算单位、上下贯通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资产管理“一物一卡”,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从手工记账到信息化管理的转型升级,确保账账、账卡、账实相符。紧盯审计、巡察反馈各类问题,加大统筹力度、实行部门联动,台账式管理、折子化推进,确保销号落实,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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