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项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资产处置正式公文1份(二级单位需主管部门报文);
2.平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表一份三份;
3.部门、单位决定处置事项的有关文件1份;
4.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关的佐证资料。
无偿调拨:待调拨资产的使用情况说明1份;因隶属关系改变而无偿划转资产的,须提供改变隶属关系的批文1份;因撤销、合并、分立而移交资产的,须提供撤销、合并、分立的批文1份;经上级部门决定调出资产的,须提供上级部门的资产调拨意见1份。出售、出让:待出售、出让、转让资产的使用情况说明1份;资产评估报告1份;因撤销、合并、分立而出售、出让资产的,须提供撤销、合并、分立的批文1份。报废报损:专用设备报废报损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专业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1份。对外捐赠:单位同类资产存量、使用及捐赠情况说明1份;接受捐赠方单位的情况说明1份。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的文件及破产裁定书、工商部门的吊销注销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以及其他足以证明资产确实无法收回的合法、有效证明;涉及保险索赔的,提供保险理赔情况说明1份。
5.其他相关文件和需要说明的材料。
二、适用依据
《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至二十四条
三、服务对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四、受理机构:市财政局
五、业务经办科室: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六、决定机构:市财政局
七、办结时限(或承话时限):局务会批准后3日内
八、办理结果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九、咨询电话:0933-8214708;联系人:薛文琴 马莉琴
十、办公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186号市财政局301室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项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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