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财政局简介
平凉市财政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县级行政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定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全市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制定和实施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平凉分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市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限额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相关工作。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七)落实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关制度,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九)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建立完善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驻地分支机构的沟通联系,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
(十四)统筹推进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督促相关方面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会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十五)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平凉市财政局内设19个科室(中心),具体为: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技文化科、预算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教育事业科、社会保障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债务管理科、会计税政条法科、财会监督科、金融发展科、金融风险防控科、地方金融管理科。
单位负责人:崔飞
通讯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61号
邮政编码: 744000
办公电话: 0933-8213141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