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和税政条法科
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指导全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等有关工作。组织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全市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报名的初审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出台的税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细则及有关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管理、指导市财政综合事务中心票据管理工作。
科长:杨惠玲
联系电话:8214830
信息来源:平凉市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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