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平凉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
2021年上半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
报 告
——2021年9月1日在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 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今年上半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审查。
一、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2020年,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二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和调整预算,全面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积极财政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市经济企稳向好、稳中有进,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1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3.4%,同比增长10.4%;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3.43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9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0.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4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亿元、调入资金2.74亿元,收入总计36.4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2%,与上年持平;加上上解支出0.9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0.56亿元,总支出35.1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6亿元。与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的调整预算相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0.21亿元,主要是契税、专项收入和企业所得税超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调整预算少支0.6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未达到调整预算数,压减相应的城乡社区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
在市级收入决算中,税收收入3.47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4.9%,同比增长10.6%;非税收入2.94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1.7%,同比增长10.1%。税收收入中,增值税收入1.46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4.4%;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0.52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0.9%;契税收入1.35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43 %。
在市级支出决算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公共安全支出1.3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教育支出3.8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卫生健康支出12.3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7%;交通运输支出1.6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1%;城乡社区支出1.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0.6%;住房保障支出0.3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1.9%。由于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未清算,城乡社区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结转下年数额较大,导致城乡社区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的支出率较低。
上级转移支付23.43亿元,比上年增加1.39亿元,增长6.3%,其中:税收返还0.8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1.4亿元,增加0.3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16亿元,增加1亿元,主要是2020年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对下转移支付减少。
市级预备费预算2000万元,当年动支1932.42万元,其中:安排疫情防控及核酸检测经费505.33万元,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及设备采购等经费838.54万元,市直等部门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经费185万元,市工信局全市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平台管理费用26.6万元,静宁县防汛抢险救灾资金20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100万元,城区泾河河道生态溢流堰抢险维修加固项目资金76.95万元。结余67.58万元。
2020年初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01亿元,当年动用预算1.01亿元,年末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用超收收入等补充0.48亿元,余额为0.48亿元。
市级重点项目筹资18.2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9亿元,新增政府债券安排10.4亿元,盘活存量资金安排0.9亿元,重点用于平凉一中新校区、市委党校新校区、天门塬综合开发、泾河干流综合治理、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等85个项目建设。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57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4.8%,同比增长92.3%,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其中:2020年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44亿元,2019年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97亿元);加上上级补助1.24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5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2亿元、上年结余3.4亿元,减去对下转移支付15.14亿元,基金总收入21.5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58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7.2%,同比增长25%;加上上解支出0.07万元、调出资金0.9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28亿元,总支出18.92亿元,结转下年2.68亿元。与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的调整预算相比,支出减少12.99亿元,主要原因是对崆峒区的补助支出不反映在市级支出中。
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6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23.6%,同比下降31.1%,主要是2020年缴入的华煤股权分红0.93亿元为2019年分红,而2019年缴入的华煤股权分红1.42亿元为2017年-2018年的累积分红;加上上年结余1.07亿元,减去补助下级支出0.22亿元,总收入1.91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支出0.17亿元,调出资金1.52亿元,上解支出0.01亿元,总支出1.69亿元,结转下年0.22亿元。与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的调整预算相比,支出减少0.01亿元。
2020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3.15亿元,占预算的68%(剔除编制口径中预算含有上级补助及下级上解收入共计29.17亿元的因素,实际收入完成占预算的125.92%),增长30.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6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65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8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10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37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65亿元,占预算的63.4%(剔除编制口径中预算含有补助下级及上解上级支出共计29.17亿元的因素,实际支出完成占预算的118.95%),增长35.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3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20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4.68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3.19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55亿元。年终结余3.5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6.6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0.14亿元。
(三)市级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初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30.36亿元,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市级发行政府债券10.4亿元(一般债券1.9亿元,专项债券8.5亿元),年末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40.44亿元(一般债务余额11.5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8.92亿元),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44.74亿元限额以内。
202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认真落实市人大各项决议,扎实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过紧日子要求,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着力保障脱贫攻坚等重点支出,兜实兜牢民生底线,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但在各类审计检查、专项督查工作中也指出了盘活存量政策执行不够严格、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够全面等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建立台账,逐条逐项销号落实。
二、2021年上半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各级财政部门着眼开好局、起好步,认真落实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巩固减税降费成效,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充分发挥财政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总体来看,全市经济运行保持稳固向好、稳步提质的良好态势,在经济稳步恢复的带动下,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重点领域得到较好保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今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97亿元,占汇总预算的53.2%,同比增长5.8%,同口径增长12.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2.21亿元,占调整预算的63.3%,比上年同期多支2.92亿元,同比增长2.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26亿元,占汇总预算的20%,同比下降36.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99亿元,占调整预算的58.5%,同比下降23.4%。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989万元,占汇总预算的21%,同比增长1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01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49%,同比增长18.6倍。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87亿元,占汇总预算的70.5%,同比下降8.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2.57亿元,占预算的49.6%,同比下降15.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均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填报预算执行进度时,同比收支数均含有2020年上半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因为2021年省级统筹填报,故同比下降。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4亿元,占预算的46.8%,同比下降15.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11亿元,比上年同期多支2.06亿元,同比增长11.4%。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68亿元,占预算的15.3%,同比下降57.7%,主要是受金融政策和土地市场影响,土地出让缓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减收;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亿元,同比下降56.9%,主要是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对应的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中棚户区改造支出减少。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512万元,占预算的19.3%,同比增长10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807万元,同比增长199倍。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29亿元,占汇总预算的80.1%,同比下降8.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39亿元,同比下降13.2%(收支下降是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不再纳入市级统计)。
今年以来,市政府及其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完善财税政策措施,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着力保障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支出,迎难而上,担当作为,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大“六稳”工作力度,落实“六保”任务,较好完成了财政收支“双过半”目标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主动汇报衔接,大力争取中省支持。坚持把争取中央和省上支持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市政府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推进工作落实方案,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提前谋划储备,积极对接沟通,主动跟进落实,争取中省资金成效明显。截至6月底,省财政累计下达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补助147.7亿元,同口径增长10.5%,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49.66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9.7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3.81亿元,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等专项资金1.82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2.2亿元。
(二)强化保障衔接,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任务,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保持总体稳定。全市衔接资金总投入17.58亿元,市县通过自有财力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2亿元,落实资金投入不下降的政策。其中:市级财政预算安排1.35亿元,增加牛、果、菜等特色优势产业补助资金1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1%,全力保障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点任务需求。加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制定了《平凉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因需而整”“因整尽整”。强化资金监管。加强调度分析,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市委、市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上半年全市各类衔接资金支出9.1亿元,支出率为51.67%,高出均衡进度2.6个百分点。
(三)加强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抓好债券项目储备和资金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指导县(市、区)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谋划储备重大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切实提高项目储备质量,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专项债券项目库,对项目前期准备足、成熟度高的地区给予优先支持。加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截至6月底,全市已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2.2亿元,已形成支出3.96亿元,支出进度32.46%。其中:市级新增政府债券3.2亿元,已形成支出2.2亿元,支出进度68.75%。S216平华一级公路、平凉市中医医院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得到有力地资金保障。强化债务风险防控。通过压减项目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及处置政府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化解存量政府债务。上半年,全市化解存量债务9.14亿元,其中市级化解7.68亿元。签订《市级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转贷协议》,明确还本付息主体,降低债务违约风险。
(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兜牢县级“三保”底线。始终把兜牢县级“三保”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的硬任务,坚决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大支持力度,增强县级财政托底能力。打实打足“三保”预算。市县两级把基本支出优先编入财政预算,建立“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台账,对“三保”支出的可用财力、需求数和减税降费金额等重点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对个别县区预算安排存在缺口、影响基层履职的,督促及时调整或调剂预算补足;将收支矛盾突出、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的县区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实施重点监控和调度。落实常态化资金直达机制。靠实主体责任,建立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形成资金分配“一竿子插到底”、资金监控“一套系统管到底”、绩效管理“一个目标盯到底”的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上半年,省上下达我市直达资金52.65亿元。其中,市级19.56亿元,分配本级12.3亿元,已分解下达12.09亿元,分配进度98.27%。严格执行“四个机制”。强化县级“三保”支出预算审核机制,对7县(市、区)和平凉工业园区全部进行审核,逐县区反馈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工资专户机制,完善执行监控机制及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研判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提示预警,确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按时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
(五)优化支出结构,民计民生持续改善。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1-6月,全市教育、就业等11类民生支出101亿元,占支出的82.7%。支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支持加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上半年累计筹措资金3780.86万元。筹集职工医保及居民医保资金2.3亿元,按规上解疫苗款2.09亿元,及时拨付接种费434.4万元,有效确保了我市疫苗接种工作顺利推进。全力保障民生提标。严格落实中省各项民生提标政策,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各项民生福利政策落实到位,其中:全市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到年人均7416元;全市农村低保指导标准由年人均4428元提高到4788元;城市和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9732元、6216元。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编制完成《2021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财政资金到位清单》,涉及44个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371.93亿元,通过公共财政列、政府性基金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省级专项争、政府债券借、存量资产盘等途径,多方筹措重大民生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市级财政累计已筹集资金47.77亿元,重点支持泾河干流综合治理、市体育运动公园、天门塬道路、平凉一中周边道路等重点项目建设。
(六)提升管理效能,财政运行更加稳健。坚持把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作为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在挖掘潜力、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释放活力上下更大功夫,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绩效。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严格落实《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全力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严格按照标准类档安排基本支出预算。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2.0系统建设,着力以信息化推动预算管理现代化。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把预算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对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做到应压尽压、可压尽压,挤出资金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弥补财力缺口。今年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0.6%。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预算执行管理,预算执行中,除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事项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执行中确需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事项,优先从部门既有预算资金中调剂解决。依法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认真贯彻《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市人大有关要求,更好配合人大审查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对提出的审查意见逐项研究、积极改进,全面报告落实情况和后续措施。积极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倾听意见,及时回应关切,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总体来看,上半年全市财政收支实现了“双过半”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均衡进度3.3个百分点。但和全省各市州竞相发展、快速增长的态势相比,我们的增幅还比较低,位次不够靠前,与去年同期相比,收入增幅也在降低。分县区看,灵台、工业园区、崇信、华亭收入增幅超过20%,泾川收入增幅11.8%,崆峒区、静宁、庄浪保持个位数增长。特别是,市级收入同比下降15.7%,土地出让收入仅完成4亿元,占预算的12.8%,同比下降62.1%,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22.9个百分点,其中:收储土地完成0.19亿元,占年初预算17.4亿元的1.1%,棚改土地完成3.95亿元,占年初预算13.9亿元的28.4%。
目前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力缺口相对较大,后4个月财政形势异常严峻,各级财政部门将不等不靠,变压力为动力,迎难而上,硬化细化措施,集聚动力合力,在困境中加力突破,努力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是全力以赴确保收入完成。严格落实包抓县区工作责任制,打牢责任链条,压紧压实责任,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主税不足小税补、税收不足非税补等措施,加强对零散税收和一次性收入的征收和管理,充分挖掘潜力,实现应收尽收。加强专班运作,在土地出让收入征缴上,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加快推进土地“招拍挂”进程,积极开展历年拖欠土地出让收入的清缴工作,加大政府性基金收缴入库力度;在资产处置上,加强与资产管理和住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衔接,加大盘活变现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等政府存量资产力度。
二是有保有压保障重点支出。下半年,我们将根据中省政策要求和收入完成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执行以收定支,在加快民生保障、还本付息、就业医疗等重点资金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对由于政策调整和财力缺口无法实施和没有必要实施的项目,及时调整支出预算。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挤出更多资金,全力落实“三保”,优先保障省、市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
三是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指导县(市、区)加强政府债券项目库建设,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进一步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着力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细化管控措施,拓宽化债渠道,统筹各类资金、资源,盘活各类闲置资产,积极探索市场化转化方式化解隐性债务,确保化债任务不折不扣完成。逐步减少债务总体规模,加强一般预算收入组织,保持土地收入稳定,促进综合财力的稳定增长,防范债务率上升。
四是着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制定科技、文化、教育、交通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深入调查研究,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应用,健全完善市级部门预算管理考核机制,部署开展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标准科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合理核定基本支出标准,健全项目支出管控体系。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准备工作。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到紧要处、关键点。加强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广和规范政府会计制度应用,提高预算单位依法依规理财水平。
五是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完善内部工作协调机制,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使用单位,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谁负责落实”的原则,加快推动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提升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既定绩效目标抓好落实。逐步健全评价结果应用机制,积极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实质性挂钩,切实做到有效才安排,低效要削减,无效要问责,进一步凸显预算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
六是不断健全财经监管机制。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积极配合推进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改革及对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等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和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举措和进展情况,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持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机制,加强成果运用。健全覆盖全范围全过程全方位、涵盖各部门的财会监督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会监督。高度重视审计、检查等反映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抓好问题整改,注重从政策制度层面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及政府债务信息,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繁重,做好财政工作、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领会本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努力为全市“十四五”起好步、开好局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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