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定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政策、以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格审查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组织落实、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负责拟定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发布全市建设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系数。
(四)拟定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垃圾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环卫管理工作等。
(五)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市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责任行为。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履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八)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九)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
(十一)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内设办公室、政务服务科、住房保障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项目建设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管理与执法监督科、物业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科13个职能科室。
(二)其他事业单位
下属3个非独立核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包括:市供热与燃气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海绵城市技术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单位收支总预算6680.54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非财政性单位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6680.5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2.54万元,占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08万元,占81%。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6680.5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971.86万元,占15%;项目支出5708.68万元,占85%。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2.5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33.64、住房保障支出92.47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971.8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46.61万元,降低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离6人,退休2人,人员经费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2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支出14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00.6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430.12万元,降低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太统路棚改片区专项基金还本付息资金和地下管廊建设还本付息资金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项目资金4个,主要是:平凉市康居园公租房维修改造项目、平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编制费、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费、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主题宣传费。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3.18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83元,增长0.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2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5.75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2.83万元,降低13%,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调离6人,退休2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5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35万元,降低13%,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调离6人,退休2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4.84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5.21万元,降低13%,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调离6人,退休2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0.41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71万元,降低6%,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调离6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62.96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19.02万元,降低13%,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调离6人,退休2人,工资及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2025年预算数为270.68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25.68万元,增长5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将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费等3个项目支出列入该项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25年预算数为3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平凉市康居园公租房维修改造项目支出列入该项预算。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2.47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9.32万元,降低13%,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调离6人退休2人,缴费人数减少。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一致。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预算一致。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一致。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一致。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92.34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6.59万元,下降15%,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压减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9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2025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91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44.6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包括已参加车改,但产权尚未转移的车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金额为540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其中:地下管廊建设还本付息资金184万元、太统路棚改片区专项基金还本付息资金1360万元、天门塬丰收路道路工程3800万元、平凉一中周边五条道路建设项目64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68万元。主要是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其他一般罚没收入,分别计划征收18万元、5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太统路棚改片区专项建设基金还本付息资金项目
1.项目概括:项目征收766户,征收房屋面积159460平方米;新建安置楼6幢,26层832套,建筑面积9152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138271.19万元,惠民公司向国开行贷款20700万元,每年偿还本金1150万元,利息约210万元。
2.立项依据:市发改委《关于平凉市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四期项目(市本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投资〔2016〕185号)。
3.实施主体: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周期:2016年--2040年。
5.实施计划:2016年—2040年每年归还本金1150万元,利息约210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136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按照协议约定按期支付本息。
项目名称:平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1.项目概括: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导和审查项目海绵城市专篇,日常驻场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支持示范城市绩效评价考核及验收,协助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及制度文件,制定或修订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指南、导则等,开展或组织海绵城市学术研究、学术会议等,整理提炼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组织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培训,培养本土海绵城市技术人才,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成效宣传,审查优化海绵城市监测方案,提出海绵监测设施点位布局及监测项目优化建议,整理、运用监测数据成果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分析。
2.立项依据:《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2〕28号) 市海绵办《关于印发<平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海绵办发〔2023〕1号)。
3.实施主体: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周期:2023年--2025年。
5.实施计划:完成国家部委考核验收所需各项工作任务。
6.年度预算安排:217.2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完成平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部委、省厅组织的年度及示范期末绩效评价和验收。
项目名称:平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1.项目概括:对平凉市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本底条件及现状建设情况分析,提出各分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建设项目,为各类项目提供建设指引,确保示范期末达到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绩效目标。
2.立项依据:《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2〕28号)。
3.实施主体: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周期:2023年--2025年。
5.实施计划:按照要求完成实施方案编制。
6.年度预算安排:38.6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平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项目编制深度、提交成果符合现行政策、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基础数据真实、编制方法科学、成果务实管用,能有效指导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支撑年度及示范期末绩效评价考核指标达标。
项目名称:天门塬丰收路道路工程
1.项目概况:丰收路道路工程北起崆峒大道,南至南环路,长1256米,宽42米,三块板道路板型,其中主车道宽23米,两侧绿化带各宽2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各宽4.5米,两侧人行道各宽3米,包括上跨天门路高架桥1座(长365米、宽3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给水、雨水、污水、照明、绿化、电力等工程。
2.立项依据:《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凉中心城区丰收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投资〔2019〕2号)
3.实施主体: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周期:2020年--2025年。
5.实施计划:计划用于丰收路未建成路段道路工程建设
6.年度预算安排:380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待丰收路土地征收完成后,加快丰收路道路工程建设,全面建成丰收路,实现天门塬五条道路互通。
项目名称:平凉一中周边五条道路建设项目
1.项目概括:平凉一中周边五条道路工程包括泾河大道西段一期、建丰路、青年路、太统北路、五里墩路。道路全长4138米。该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2022年1月建成通车,建成后审计完成总投资9677.46万元,目前财政已拨款9613.136808万元,下剩64.323192万元未拨付。
2.立项依据: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平凉中心城区泾河大道西段一期(青年路、太统北路、建丰路、五里墩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投资〔2019〕413、414、415、416、417号)
3.实施主体: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周期:2020年-2022年
5.实施计划:拨付平凉一中周边五条道路水保验收费、结算审核费、财务决算费及部分剩余设计费。
6.年度预算安排:64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结清平凉一中周边五条道路建设项目剩余所有费用。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21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21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9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5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25%。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0个,完成率为100%。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5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25%。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5个,完成率为100%。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6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4个,转移支付项目1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3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全部随决算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2025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0个,压减率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2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4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32个、三级指标48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反映用于社会科学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反映新闻出版、电影等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出版发行(项):反映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反映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资助影院建设(项):反映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资助影院新建、更新改造和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转移性支出(类):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40、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一般性转移支付。
41、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42、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43、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专项转移支付。
44、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专项补助支出。
45、转移性支出(类)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46、转移性支出(类)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其他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
47、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8、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49、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50、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51、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2、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55、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5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57、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7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7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7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7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7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7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83、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反映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5、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6、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7、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8、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89、资本性支出(类)公务用车购置(款):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90、对企业补助(类):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91、对企业补助(类)费用补贴(款):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92、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93、其他支出(类)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款):反映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补贴支出。
附件:1.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2.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