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平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是平凉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等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文物)、体育、广电、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全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文艺事业发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全市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业务建设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六)负责全市体育事业发展,推进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检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市体育总会业务建设,监督全市体育运动反兴奋剂工作。
(七)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传输、播出机构规范运行,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八)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指导、监督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纪念馆、文物管理机构业务建设。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负责全市文化(文物)、体育、广电、旅游产业投资计划编制和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等工作。指导、实施全市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
(十)指导、规范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和全市假日旅游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电影、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受理游客投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利用。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文物)、体育、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平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党办、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科)、人事教育科、财务科、文化艺术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规划开发科、市场管理科、信息统计科、宣传推广科、广播电视科、文物科、群众体育科、竞技体育科17个职能科室和平凉市文化艺术研究所、平凉市文物保护研究所2个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3944.25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非财政性单位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转移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4024.8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44.25万元,占99.43%。上年结转80.59万元,占0.57%。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4024.8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135.52万元,占8.09%;项目支出12889.32万元,占91.91%。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44.25万元,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6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85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124.7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90.85万元,增长20.44%,增长的主要原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员经费比2024年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79.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支出176.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2819.5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2214.54万元,增长2018.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体育支出增加。
项目资金5个,主要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经费、千场文化惠民演出、平凉体育运动公园建设PPP项目第二笔财政补贴、平凉体育运动公园建设PPP项目第三方咨询项目。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34.36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31.81万元,增长18.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5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28.5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减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390万元,下降66.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减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8万元,与2024年预算比较无变化。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606.54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2606.54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PPP项目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政府补贴预算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69.92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8.14万元,增长35.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5年预算数为92.97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5.37万元,增长19.8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39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4.93万元,增长337.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7.77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6.25万元,增长19.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6.44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3.45万元,增长26.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6.85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0.89万元,增长19.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无增减。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无增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无增减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无增加。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无增减。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21.62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369.14万元,下降53.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压减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58万元。
2025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3.53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3.5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3613.4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966平方米,价值327.12万元。局机关共有公务用车0辆(包括已参加车改,但产权尚未转移的车辆),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28.7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 年本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8.17 万元。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千场文化惠民演出
1.项目概况:此项目是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市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丰富和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决定举办千场文化惠民演出活动。该活动年内在市县(市、区)统筹安排演出团队在辖区内剧院、广场、景区景点、文化场馆等公共场所,完成演出1221场。其中:“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534场(崆峒区120场、泾川县84场、灵台县78场、庄浪县108场、静宁县144场);大型文化惠民演出17场(市直3场,7县市区各2场);常态化品牌文化惠民演出510场(市直160场,7县市区各50场);“文艺轻骑兵”文化惠民演出80场(市直和7县市区各10场);“民星大舞台”文化惠民演出80场(市直和7县市区各10场)。其中平凉市城区演出183场。其中:大型3场,每场40万元,预算120万元;景区、城区常态化演出160场,每场0.6万元,预算96万元;“文艺轻骑兵”文化惠民10场,每场0.6万元,预算6万元;“民星大舞台”文化惠民演出10场,每场0.6万元,预算6万元;氛围营造、临时舞台搭建、场地租赁费等预算40万元。合计268万元。
2.立项依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市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3.实施主体:平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4.实施周期:2025年1月到2025年12月结束
5.实施计划:进一步丰富和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总安排20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市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丰富和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决定举办千场文化惠民演出活动。该活动全市全年演出总场次1221场以上。平凉市城区演出183场。其中:大型3场,每场40万元,预算120万元;景区、城区常态化演出160场,每场0.6万元,预算96万元;“文艺轻骑兵”文化惠民10场,每场0.6万元,预算6万元;“民星大舞台”文化惠民演出10场,每场0.6万元,预算6万元;氛围营造、临时舞台搭建、场地租赁费等预算40万元。合计268万元。
项目名称:平凉体育运动公园建设PPP项目第二笔财政补贴
1.项目概况:此项目是根据《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建设PPP项目合同》“10.2试运营与正式运营本项目完工后,乙方书面报告甲方,经同意后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三十(30)天后,设备设施达到设计标准,项目开始进入正式运营期。12.6政府付费: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进入运营期,待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第13个月的20日之前预付首笔财政补贴。财政首笔预付款按照批复估算值的75%作为付费依据,待决算后以决算定案价格作为付费依据,此前已支付的多退少补。”及“12.6.2付费流程(1)由项目公司在项目付费节点1个月前,向实施单位提出书面正式的付费申请”条款约定。
2.立项依据:《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建设PPP项目合同》
3.实施主体:平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4.实施周期:2025年1月到2025年12月结束
5.实施计划: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建设PPP项目2023年8月25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按照《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建设PPP项目合同》约定2024年9月25日前需向社会资本方拨付首笔政府财政补贴8225.75万元,因年初市级财政紧张,经与财政沟通此次预付1000万元,已保障项目正常运营。。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总安排12592.04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目标1:积极承办各类体育、文化、商业赛事活动、展演等。目标2:运营平稳、状况良好,使场馆使用率最大化、最优化,提高运营收入。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单位管理转移支付474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31.74万元,下降32.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转移性支付支出只统计了提前下达部分。
1.一般性转移支付0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60万元,具体项目有:文化企业入规入统奖补、甘肃省2025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展销主会场活动。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414万元,具体项目有:平凉市“国球两进”乒乓球台项目、全民健身主题活动等示范性赛事活动、社区运动会等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群众“三大球”赛事活动、“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承办陕甘宁革命老区青少年足球联赛、“甘小侠”西北五省青少年演武大会、平凉市健身路径项目、“崆峒杯”第三届全国女子业余围棋公开赛、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5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5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9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个,完成率为100%。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个,完成率为100%。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5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4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全部随决算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2025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1个,增长率25%。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3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3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11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反映用于社会科学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反映新闻出版、电影等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出版发行(项):反映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反映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资助影院建设(项):反映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资助影院新建、更新改造和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转移性支出(类):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40、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一般性转移支付。
41、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42、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43、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专项转移支付。
44、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专项补助支出。
45、转移性支出(类)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46、转移性支出(类)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其他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
47、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8、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49、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50、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51、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2、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55、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5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57、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7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7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7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7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7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7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83、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反映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5、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6、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7、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8、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89、资本性支出(类)公务用车购置(款):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90、对企业补助(类):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91、对企业补助(类)费用补贴(款):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92、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93、其他支出(类)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款):反映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补贴支出。
附件:平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平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