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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平凉市民政局(汇总)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3 15:36 字体: [ ] [ ] [ ]

2023年度

平凉市民政局

部门决算

(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民政局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主要承担社会保障、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责,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公益慈善、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改革、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等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机关内设9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社会救助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下属7个科级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儿童福利院、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老年养护院、市经常性社会捐赠接收中心、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其中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和市经常性社会捐赠接收中心与局机关合署办公,财务未独立。

2.其他事业单位

平凉市民政局下属市儿童福利院、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老年养护院、平凉市经常性社会捐赠接收中心、平凉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7个正科级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5个,包括市儿童福利院、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平凉市经常性社会捐赠接收中心、平凉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公益二类2个,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老年养护院。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总收支。2023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9.07万元,本年收入2970.26万元,本年支出3019.3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1.55万元,增长0.73%,支出增加70.62,增长2.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 2448.15万元,本年支出2448.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41万元,本年收入 424.35万元,本年支出425.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97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2.5万元,占96.71%;其他收入97.76万元,占3.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01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6.71万元,占52.55%;项目支出1432.62万元,占47.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2970.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55万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3019.33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70.62,增长2.3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8.04万元,增长24.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8.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21万元,占3.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3.03万元,占67.11%;卫生健康支出53.41万元,占2.18%;节能环保支出594.6万元,占24.29%;住房保障支出59.91万元,占2.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48.15万元,支出决算为244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21万元,支出决算为9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3.03万元,支出决算为164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41万元,支出决算为5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4.6万元,支出决算为5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91万元,支出决算为5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2.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4.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8.92万元,下降18.72%,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5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01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维修维持费等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41万元,本年收入424.35万元,本年支出425.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160万元;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25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40.76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97万元,支出决算为6.7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燃油费小幅下降,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万元,增长212.9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97万元,支出决算为6.76万元,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燃油费小幅下降,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万元,增长212.9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97万元,支出决算为6.76万元,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燃油费小幅下降,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万元,增长212.96%,主要原因是儿童福利院儿童外出就医次数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01万元,减少30.3%,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维修维护费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5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34%。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儿童生活就医服务及街面巡查和救助返乡流浪乞讨人员。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35.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民政工作经费项目、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市级补助资金项目、法律顾问费项目、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工作经费项目、市儿童福利院收养儿童管理服务费项目、市社会福利院机构运营专项资金项目、市老年养护院机构运营专项资金项目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民政部门2023年预算项目支出成本控制合理,基本按照年初计划安排完成了预算项目的相关目标任务,保障了民政部门的基本运转,极大地提高了民政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的改善了民政服务机构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局面,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民政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民政工作经费项目、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市级补助资金项目、法律顾问费项目、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工作经费项目、市儿童福利院收养儿童管理服务费项目、市社会福利院机构运营专项资金项目、市老年养护院机构运营专项资金项目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民政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万元,执行数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民政工作正常运行。

2.“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未开展该项目。

3.“法律顾问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机关聘请法律顾问提供了资金支持,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的意识。

4.“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5.44万元,完成预算的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确保救助管理机构正常运行,有效提升就照顾管理服务能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5.“市儿童福利院收养儿童管理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7万元,执行数为XX万元,完成预算的XX%。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确保儿童福利机构正常运转,提升孤残儿童管理照料服务水平和质量。

6.“市社会福利院机构运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万元,执行数为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缓解养老机构压力,满足院内代养老人正常生活护理需求,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

7.“市老年养护院机构运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执行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缓解养老机构压力,满足院内代养老人正常生活护理需求,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次自评,除未实施的项目外,民政部门2023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均在95分以上,预算项目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基本完成,基本实现了年初设置的各项指标任务。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平凉市民政局决算公开表(汇总).xlsx
               附件2: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3:平凉市民政局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4:平凉市民政局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5:平凉市民政局2023年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6:平凉市民政局2023年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xlsx

信息来源:平凉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平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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