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受平凉市财政局委托,甘肃禾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平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整体支出”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一、部门职能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部门职能
平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是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下属二级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平凉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排水管网、路灯照明等市政工程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修维护及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平凉中心城区崆峒大道以北的道路行道树、绿化带、花坛、公园、街头绿地及崆峒大道以南南环路、甘沟东路、天馨路、宝塔花坛的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负责绿地公园日常运行维护监管;负责受理平凉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损毁、缺失等方面的举报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资金使用情况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批复5,53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2,49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1万元(人员经费588.7万元,公用经费66.4万元),项目支出4,875万元。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2,840.83万元(含非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704.41万元,项目支出2136.42万元。
(三)绩效目标
1.部门总目标
目标1:确保机关经费运行正常可控,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交代的各项任务;
目标2:确保完成今年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维护、市政应急维修、防汛清淤、中心城区油路补坑等项目。
2.年度绩效目标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确定的年度绩效目标与部门总目标一致。年度绩效目标中产出、效果目标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产出、效果目标)
年度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目标值 |
部门 投入 目标 | 资金投入 |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 ≥95% | |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 ≥95% | |||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 合理 | |||
专项经费支出安排合理性 | 合理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合规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
政府采购合规性 | 合规 | |||
人员管理 | 人员编制合规性 | 合规 | ||
人事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
资产清查情况 | 全面 | |||
部门 履职 目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市政道路维护数量 | 完成 | |
指标2:市政园林绿化提升改造数量 | 完成 | |||
指标3:路灯安装维修数量 | 完成 | |||
质量指标 | 指标1:不发生任何质量事故 | 质量合格 | ||
指标2:降低工程质量的投诉率 | 无投诉 | |||
指标3: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 质量合格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 按期完工 | ||
指标2:确保如期完工 | 按期完工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加强成本管理 | 成本可控 | ||
指标2:确保成本控制在预算之内 | 成本可控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 指标1:提升市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 满意 | |
指标2:提高平凉中心城区市政环境建设水平 | 良好 | |||
指标3:恢复道路附属构筑物美观度 | 美观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加强扬尘治理、坚持“六个百分百” | ≥8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 健全 | ||
指标2:以市政设施建设带动城市管理,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 健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周边群众满意度 | 满意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一是对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从单位管理、履职情况、能力建设进行全方位综合评价,通过非现场资料审核、现场资料查阅、座谈调研、实地勘察等方式了解单位整体运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日常工作开展等各方面情况。掌握单位运行情况、了解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取得的效益情况,为单位决策和管理提供支撑;通过对发现问题的整改优化,提升单位自身管理水平。二是通过评价,及时了解掌握单位预算执行、资金安全、项目进度、效益实现等情况,为财政及主管部门下年度预算资金安排提供依据。
评价对象与范围:评价对象为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整体支出2,840.83万元,基本支出704.41万元,项目支出2,136.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54.22万元,农林水支出19.67万元。
评价时段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
评价原则包括客观公正原则、科学规范原则、绩效相关原则、价值中立原则、回避原则。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采取内业审核、实地勘查、公众评判法和因素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评价工作。
(三)评价指标体系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以覆盖面广、稳定性强、具有可操作性为思路设置指标体系,指标内容方面: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设置一级指标。从规划合理性、绩效目标、预算保障、基本经费成本、项目经费成本、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年度目标、重点工作、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设置14个二级指标。并在每个二级指标下设计2-4个三级指标,共有39个三级指标。在指标权重方面,按照采购服务需求,结合评价对象主体的实际情况,在保证评判一致性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对指标进行赋值。四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的权重分别确定为16分、34分、29分、21分。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2年12月12日-12月16日评价准备阶段,主要完成评价工作组成立、实施方案确定、指标体系设置审核、业务培训等工作。2022年12月20日-2023年1月10日进行内业资料审核。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2日,开展调研访谈。1月13日-1月15日,对评价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形成评价结果,完成评价报告,整理佐证材料。1月16日-1月18日完成报告审核、修订、装订,归档资料整理等工作,于1月18日前将评价资料完整版报送委托方。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单位为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评价资金总额2,840.83万元(基本支出704.41万元,项目支出2,136.42万元)。通过对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内页资料审核、现场复核查勘、调查访谈、专家评审等评价工作,综合形成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得88.8分,评价结果为“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管理不够到位。一是绩效自评时对项目产生的效益描述不够完善,二是设置指标体系时定量指标占比太小,无法通过直观的定量指标去衡量年度任务。
2.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二是存在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
3.固定资产管理不够严格。固定资产卡片管理不规范,资产系统相关信息记录不全。
五、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建议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升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积极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及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强化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从事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认识,重点培训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工作流程、绩效指标、引举实例、解读政策、树立绩效理念和强化责任意识等方面。
(二)加强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仔细核对账簿中的每一笔记录,确保其准确性和一致性。对照相关的票据、发票或银行对账单等财务文件,确保账簿上的数字与实际交易一致;提供培训和教育,确保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具备正确的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加强内部控制措施,确保准确记录和核对账簿,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确保账簿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资产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系统相关信息,明确资产使用责任人,强化资产使用责任,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