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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30 10:58 字体: [ ] [ ] [ ]

 

   一、概述 

  2014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凉市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大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积极稳妥地做好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财政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务实、讲求实效、利于监督为原则,我局制定了《平凉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同时根据局班子分工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坚持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根据分工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后期按照具体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工作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形成了分工科学、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完善信息工作平台。我局按照《部门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考核指标评分标准》,以读网等方式,开展自查自纠,对局信息公开主要途径平凉市财政局网站进行持续完善,重点维护链接可用性、响应速度、标准化分类、新闻中心、工作动态等项目,保证网站健康运行。 

  (三)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我局《平凉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办法》中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考核体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监督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针对性整改提高,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约谈,进一步提高干部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加大经费保障,列出专项经费用于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印刷、人员培训交流、办公设施购置、信息工作平台维护等,确保工作开展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4年,市财政局主动公开信息455条,其中,在平凉市财政局网站发布433条,政策文件4条,通过其它方式发布信息18条,网站访问量达0.6万人(次)。通过网站迁移整合、借助大众媒体等方式进一步扩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手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2014年,市财政局充分利用平凉日报、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及时宣传报道财政工作进展情况及改革成效,全年共组织报送信息稿件29篇,各类媒体采用17篇(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办理数量。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也是政府部门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转发甘肃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规定通知》要求,我局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完善制度措施,规范办理程序,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 

  (四)《平凉市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本县(市、区)部门所涉及内容的部署、贯彻和落实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市政府印发的《平凉市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涉及我局相关工作,均已全部落实到位。 

  1.加强预期引导公开。在平凉市财政局网站设置“财政数据”栏目,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2.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防范金融风险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市各级按规定时限全面公开了2014年部门决算和2014年部门预算。实施中期财政规划,提高财政支出政策的前瞻性、延续性和约束性。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完善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实现省级预算单位专项绩效目标编报全覆盖,开展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注重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取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拓宽了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强了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还不能充分满足公众对财政信息的需求,在主动公开意识及观念上还需进一步提高和深化。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年度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发布力度,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是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整合、建设网站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在线办事功能,为公众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和政务服务。三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和覆盖范围。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互动传播功能,使公众能够通过多种渠道、更加便利的获取政府信息。四是加强对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绩效优异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和惩戒。 

信息来源:平凉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怀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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