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发布《平凉市财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质效持续深化。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便民利民原则,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制度,确保法定内容及时、准确发布与更新。同时,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转发推广上级重要政策及财政信息。2025年,我局门户网站发布转载时政要闻、中国政府网要闻、甘肃要闻154条;工作动态58条、专题专栏31条、公告公示24条、预决算公开279条、其他信息411条;利用“平凉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各类信息732条。
(二)依申请公开程序全面规范。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办理全流程,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环节程序,形成工作闭环。通过精准回应公众关切,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获得感与满意度。2025年,市财政局收到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13条,均及时公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 信息管理机制日趋完善。按照《平凉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平凉市财政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公开源头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实行“谁发布,谁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全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填写《平凉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涉密审核登记表》,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公开平台功能稳步增强。以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为抓手,通过优化检索下载功能、完善办事互动平台、及时更新政策与解读专栏等措施,旨在及时、集中发布权威财政政策信息,方便公众理解与互动,提升服务效能。
(五) 监督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严格执行《平凉市财政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制度》与《平凉市财政局保密工作制度》,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年终考核体系,压紧压实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责任,确保工作规范、及时。在发布环节,实行分管领导审定、信息中心专人发布的双重把关机制,并辅以不定期检查,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全面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依法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公开渠道的覆盖面和精准度尚需提升;其次,相关制度机制仍需细化完善,闭环管理效能有待增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建设,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与专业能力,推动公开信息质量持续提高。二是完善信息全流程管理,细化公开目录内容,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着力将部门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公开、形象展示、政民互动的核心网络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