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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财政保障职能
努力推动平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
建设示范城市项目顺利实施

发布时间:2022-06-16 18:16 字体: [ ] [ ] [ ]

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举行的2022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竞争性评审中,我市作为全国“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甘肃省唯一入围的城市,以第19名的优异成绩成功申报全国海绵城市示范城市。此次获得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资格,中央财政将分三年给予平凉市专项补助资金11亿元。

今后三年,我市中心城区将全面开展居住社区海绵城市改造、海绵型公园绿地、海绵型道路广场、城区水系治理、雨水调蓄及管网修复改造等九大类258个项目的海绵化建设,估算总投资44.13亿元。除中央专项补助外,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将通过公共财政列、政府性基金挤、存量资金盘、上级专项争、政府债券借、社会资本融等多个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市级财政部门将按照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市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坚持财权与事权相匹配、“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照项目建设的内容,确定投资主体、科学合理划分市区两级财政支出责任,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充分调动市区两级投资建设的积极性。

财政部门将不断加强资金全链条监管,持续做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运用“一钱多用”的理念以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为契机把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我市防洪排涝能力,打造健康的城市水循环系统,提高城市承载力,塑造“泾水流深”的城市名片,把平凉市建设成为山青水绿、岸线灵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之城、康养之城。

撰稿人:陈  珏      审核人:吴  瑛      责任编辑:李怀仁

信息来源:经济建设科
责任编辑:陈 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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