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全力以赴促进民族宗教事业发展
2021年,市财政紧紧围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工作主题,稳步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督导全市各级财政系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把准确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作为全力促进民族宗教事业发展、稳定改革发展大局的有力抓手。把财政工作同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级财政配套政策,积极争取扶持政策、全面落实优惠政策,细化工作目标,靠实工作责任,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在支持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
二是贯彻执行政策,坚决有力抓好保障落实工作。全面、认真、系统分析研究民族宗教政策,通过项目资金整合和市级预算统筹安排等多渠道,支持补齐民族宗教项目建设和文化建设的短板,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年,中、省已经下达少数民族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349万元。市级预算安排各类专项资金210万元。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市财政局迅速启动资金拨付程序,全面开展工作,切实把政策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资金使用监管达到预期效果。宗教问题是“平安平凉建设”工作的核心问题之一,宗教工作在财政职能中具有特殊重要性。依法加强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员的财务活动和税收的管理,依法对其财务、资产进行检查,是财政部门法定的职责。财政是发展和安全的底线,也是发展和安全的保障。市财政局依法加强资金管理,完善资金监管措施,加大资金运行监督检查力度,分析资金运行情况,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
四是紧扣任务要求,健全财政保障职能的长效机制。探索创新民族发展工作财政保障新途径、新办法、新措施,切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拓宽市级科学统筹预算保障渠道,将民族发展工作保障与财政中期预算规划改革有机结合,努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为全市民族发展工作高效开展提供有力支撑,确保财政保障整体效能有效提升。
(供稿:李佳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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