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下拨703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今年以来,我市部分县区遭受干旱、大风、沙尘自然灾害袭击,为支持受灾县区抗灾救灾和妥善安排受灾群众春荒期间基本生活,近日市财政下拨全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703万元,专项用于受灾群众口粮、衣被等基本生活补助。同时要求各县(区)财政部门要与民政部门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发放程序、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要保障救助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搞平均分配。
目前,该项救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各县(区),进入发放环节。
目前,该项救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各县(区),进入发放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