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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变更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11-24 12:05 字体: [ ] [ ] [ ]

  一、申请材料目录

  1.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审批表、变更表(加盖公章)

  2.行政事业单位单位零余额账户和基本存款账户开设、变更提供的资料

  ①.预算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②.预算单位机构编制文件(批复为副县级以上编制机构);

  ③.预算单位实有在职人员花名册(5人以上);

  ④.预算单位申请开户的文件(说明开户的原因,账户核算的资金,账户管理人员,纳入单位“大账”统一核算);

  ⑤.主管部门申请同意下属单位开户的文件(说明开户的原因,账户核算的资金,同意今后所有财政资金指标直接下达下属单位,下属单位直接向财政部门申报用款计划,财政部门直接向下属单位批复用款计划,支付资金,主管部门与下属单位不再发生经济往来等);

  ⑥.其他资料.

  3.行政事业单位单位专户开设须提供的资料

  ①.国务院、国家部委、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或批准同意设立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资(基)金相关文件;

  ②.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相关投资计划等;

  ③.预算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④.预算单位机构编制文件(批复为副县级以上编制机构);

  ⑤.预算单位实有在职人员花名册(5人以上);

  ⑥.预算单位申请开户的文件(说明开户的原因,账户核算的资金,账户管理人员,纳入单位“大账”统一核算);

  ⑦.主管部门申请同意下属单位开户的文件(说明开户的原因,账户核算的资金,同意今后所有财政资金指标直接下达下属单位,下属单位直接向财政部门申报用款计划,财政部门直接向下属单位批复用款计划,支付资金,主管部门与下属单位不再发生经济往来等);

  ⑧.其他资料

  二、适用依据

  《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

  三、服务对象:行政事业单位

  四、受理机构:平凉市财政局

  五、业务经办科室:平凉市财政局国库科

  六、决定机构:平凉市财政局

  七、办结时限(或承诺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八、办理结果送达方式:电话沟通

  九、咨询电话:0933-8230731

  十、办公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61号

 

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变更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国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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