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变更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目录
1.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审批表、变更表(加盖公章)
2.行政事业单位单位零余额账户和基本存款账户开设、变更提供的资料
①.预算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②.预算单位机构编制文件(批复为副县级以上编制机构);
③.预算单位实有在职人员花名册(5人以上);
④.预算单位申请开户的文件(说明开户的原因,账户核算的资金,账户管理人员,纳入单位“大账”统一核算);
⑤.主管部门申请同意下属单位开户的文件(说明开户的原因,账户核算的资金,同意今后所有财政资金指标直接下达下属单位,下属单位直接向财政部门申报用款计划,财政部门直接向下属单位批复用款计划,支付资金,主管部门与下属单位不再发生经济往来等);
⑥.其他资料.
3.行政事业单位单位专户开设须提供的资料
①.国务院、国家部委、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或批准同意设立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资(基)金相关文件;
②.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相关投资计划等;
③.预算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④.预算单位机构编制文件(批复为副县级以上编制机构);
⑤.预算单位实有在职人员花名册(5人以上);
⑥.预算单位申请开户的文件(说明开户的原因,账户核算的资金,账户管理人员,纳入单位“大账”统一核算);
⑦.主管部门申请同意下属单位开户的文件(说明开户的原因,账户核算的资金,同意今后所有财政资金指标直接下达下属单位,下属单位直接向财政部门申报用款计划,财政部门直接向下属单位批复用款计划,支付资金,主管部门与下属单位不再发生经济往来等);
⑧.其他资料
二、适用依据
《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
三、服务对象:行政事业单位
四、受理机构:平凉市财政局
五、业务经办科室:平凉市财政局国库科
六、决定机构:平凉市财政局
七、办结时限(或承诺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八、办理结果送达方式:电话沟通
九、咨询电话:0933-8230731
十、办公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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