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支持力度
财政部、民政部下发《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必将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二是逐步扩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在购买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在民生保障领域,重点购买社会事业、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服务项目。在社会治理领域,重点购买社区服务、社会工作、法律援助、特殊群体服务、矛盾调解等服务项目。在行业管理领域,重点购买行业规范、行业评价、行业统计、行业标准、职业评价、等级评定等服务项目;三是探索多种有效方式,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有针对性的培育和发展一批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