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平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决算
2022年平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责职能。
平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平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二)负责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三)管理全市粮食和食糖储备,监测市内粮油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管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及应急保障供应。(四)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仓储管理,监督管理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加工行业安全生产。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五)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六)负责对管理的地方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八)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九)负责组织全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十)完成市委、市政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一)职能转变。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2.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市级储备,完善县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市级储备与县级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3.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4.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全市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十二)有关职责分工。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订平凉市储备粮棉糖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是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市级粮食、物资计划管理和收储、轮换,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2.与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平凉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平凉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粮食和储备局根据平凉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平凉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平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设有办公室、粮食储备科、物资储备科、财务资产管理科、安全仓储与科技科、产业发展科等六个机构。
2.其他事业单位
平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属三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三个,包括平凉市粮食行政执法稽查支队、甘肃平凉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和平凉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2928.98万元,支出总计2928.98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358.37万元,减少31.68%,支出减少326.68万元,减少10.03%,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层能力备灾项目收入1697万元;2021年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增加360.9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928.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8.91万元,99.99%;年初结转和结余0.08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92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75万元,占15.31%;项目支出2451.24万元,占83.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66.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410.71万元,减少644.55万元,减少45.69%。主要原因是:2021年粮油物资储备收入791.44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66.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179.51万元,减少2413.27万元,减少75.90%。主要原因是:2021年储备库维修资金支出120万元,储备粮(油)库建设支出29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97.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66.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16%。与2021年度决算数2746.29万元,减少1980.05万元,减少72.10%。主要原因是:2021年灾害防治级应急管理支出支出1697.84万元,储备粮(油)库建设支出29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6.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59万元,占9.21%;卫生健康支出21.74万元,占2.8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22.73万元,占81.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18万元,占6.6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7.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6.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1.19万元、津贴补贴50.40、绩效工资27.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3万元、住房公积金24.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81万元、离休费13.69万元、退职(役)费0.86万元、生活补助5.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万元。
公用经费41.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7万元、印刷费1.16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0.61万元、邮电费1.45万元、取暖费17.87万元、差旅费8.74万元、会议费1.79万元、福利费2.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5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取暖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1年增加4.71万元,增加12.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出差次数较多,差旅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22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0万元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未发生接待,未产生了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年内未发生出国(境)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参与车辆改革单位,未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机关无车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年内未发生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含已移交、报废、拍卖车辆0台,待收到相关处置文件后再做下账处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50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3%。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共组织对2022年度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02.13万元,占-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3%。其中:政府机关法律服务费、甘肃省平凉国家粮食质量检测站工作经费、甘肃省平凉国家粮食质量检测站车辆运行费、粮食业务监管经费、市级粮食风险基金、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等6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预算支出1502.13万元,自评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资金使用安全、效果良好。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名称)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名称)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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