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市政府各部门决算

2023年度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3 11:44 字体: [ ] [ ] [ ]

2023年度

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平凉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卫生健康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我市药品增补目录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地方性政策。

(九)拟订并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卫生行业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市卫生健康委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规划财务科、宣传和信息化科、政务服务科、卫生法治和监督科、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和卫生应急科、基层卫生科、药政科、全民健康科、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科、健康扶贫科、中医药科、老龄工作科16个科室;实有人员60人。

(2)直属事业单位。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财务独立单位8个,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平凉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平凉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平凉市中心血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3个:平凉市妇幼保健院、平凉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平凉市精神卫生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总收支。2023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550.68万元,本年收入46953.82万元,本年支出46434.8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155.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50.68万元。2023年度收入总计46953.8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9037.04万元,增长68.19%,支出总计46434.8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14215.47万元,增长44.12%,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经费等经费增加以及平凉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检验检测楼项目支付工程款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09.46万元,本年收入25665.61万元,本年支出2570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支出均为5656.41万元,年初、年末均无结转和结余。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695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322.02万元,占总收入的66.71%;事业收入14895.89万元,占总收入的31.72%;其他收入735.91万元,占总收入的1.5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643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11.54万元,占56.02%;项目支出20423.28万元,占43.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31322.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201.05万元,增长55.67%,支出总计为31363.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84.14万元,增长29.18%。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经费等经费增加以及平凉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检验检测楼项目支付工程款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11.32万元,增长140.35%。主要原因是平凉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检验检测楼项目支付工程款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0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4.0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36.12万元,占0.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3.02万元,占16.16%;卫生健康支出20022.55万元,占77.89%;节能环保支出433.12万元,占1.68%;住房保障支出417.72万元,占1.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745.89万元,支出决算为257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0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94.95万元,支出决算为44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将人员经费列入,2023年决算是按科目名称列入。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疾控中心支出230万元、市妇幼支出0.12万元、市中医医院支出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9.34万元,支出决算为415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4.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未列入事业运行项目,决算经费包括该项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65.93万元,支出决算为2002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平凉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检验检测楼项目支付工程款财政年初未列入预算。

5.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3.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施平凉市中医医院建设海绵化项目。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3.16万元,支出决算为41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40.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6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06.46万元,增长84.94%,主要原因是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是新成立医院,2023年2月实体化运营,上年无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75.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7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是新成立医院,2023年2月实体化运营,上年无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支出均为5656.41万元,年初、年末均无结转和结余,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用于平凉市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62万元,支出决算为9.2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市精卫中心车辆外出执行任务次数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市疾控疫苗冷链运转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单位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1.62万元,支出决算为9.2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市精卫中心车辆外出执行任务次数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市疾控疫苗冷链运转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1.62万元,支出决算为9.2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市精卫中心车辆外出执行任务次数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市疾控疫苗冷链运转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单位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用。

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5.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3.26万元、印刷费2.29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3.48万元、电费14.14万元、邮电费10.33万元、取暖费144.04万元、物业管理费6.37万元、差旅费55.85万元、维修(护)费3.09万元、培训费3.26万元、专用材料费15.51万元、劳务费1.33万元、委托业务费12.08万元、工会经费27.61万元、福利费46.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7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政策变化,差旅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万元,下降50.08%,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疫情原因未开展的培训于2022年全面开展,2023年各类培训恢复正常。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采血、送血以及医疗用救护车。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18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2个,共涉及资金1480.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656.4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78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卫生监督工作经费”等2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0.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56.4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各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绩效目标表完成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78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卫生监督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78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万元,执行数为69.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当年已经赔付人数112人,累计赔付金额69.279万元,赔付率93.77%。其中:崆峒区赔付30人金额218565.65、静宁赔付19人金额65118.58、庄浪赔付30人金额169417.6、灵台赔付6人金额45433.25、崇信赔付26人金额193192.72。华亭赔付1人金额1068.05)。按照要求完成了质量目标,达到了预期目的。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78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群众的认知度仍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人员信息核实不精准,投保时效有待加强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等多种形式,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广泛开展宣传,力争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投保和理赔“绿色通道”、提供优质便捷的售后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2.“卫生监督工作经费”项目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12.02万元,完成预算的8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医疗机构经常性监督,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以民营医院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三是加强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经常性监督,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卫生监督工作经费项目中部分指标值与指标内容不对应。下一步改进措施:对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每个指标的内容与其对应的值相符合。对存在问题的指标,及时进行修改或重新设定,确保相关指标能够准确反映实际情况。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任务,我部门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项目经费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原则;从结果来看,产出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基本达到了目标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正确树立绩效考核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指标及分值,提高绩效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汇总).xlsx
       附件2:2023年度绩效自评表.xlsx

信息来源: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