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平凉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2023年度
平凉市医疗保障局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上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配合开展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开展医疗保障省级和市级合作交流。
二、机构设置
平凉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待遇保障科、医药管理科、基金监管科;下属单位2个(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分别为:平凉市医疗保险中心、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见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总收支。2023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05万元,本年收入819.50万元,本年支出819.5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0.05万元。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19.5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09.07万元,增长34.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5万元,本年收入819.50万元,本年支出819.5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19.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9.50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1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27万元,占66.54%;项目支出274.23万元,占33.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19.5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09.07万元,增长34.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和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07万元,增长34.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9.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6万元,占5.20%;卫生健康支出751.81万元,占91.75%;住房保障支出25.03万元,占3.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9.50万元,支出决算为81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66万元,支出决算为4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1.81万元,支出决算为75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03万元,支出决算为2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5.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77万元,增长10.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4万元,下降20.91%,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4万元,下降20.91%,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85.71%,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次数。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74.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法律顾问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均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转移支付项目”、“法律顾问费”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4.2万元,执行数为27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基金监管、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待遇政策体系、落实医保目录、价格和集采政策等工作。2023年,召开医保工作会2次,开展医保政策及业务培训5次,开展医保政策集中宣传活动3次,印发宣传资料10万份以上,集采药品约定采购量完成率100%,参加口腔种植体集采的医疗机构占比100%,公立医疗机构响应国家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比例100%,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特殊群体参保率100%,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待遇享受人数增长率171%。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100%,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97%,定点医药机构检查率、处理率100%,追罚医保资金占医保基金支出比例1%,DIP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开,医保经办服务事项100%落实,集采药品基金预付率、按期回款率100%,医疗价格动态调整覆盖率100%,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全面落实。DIP付费改革按时完成2023年度改革任务(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70%,按DIP付费的病种覆盖率达到80%,DIP付费的医保基金支出占住院医保基金总支出的比例达到50%),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出进度滞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需跨年度实施,后续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预算资金按时支出到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件绩效自评表。
2.“法律顾问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年费用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实现了重大政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行为、重大合同的100%合法性审查,有效提升了医保法治化水平。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件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 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法律顾问费).docx
附2 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法律顾问费).docx
附2 市医保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2 市医保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2 转移支付 医保能力建设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平凉).docx
附件2 转移支付(医保能力建设部分)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3 医保局法律顾问费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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