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市民宗委部门决算
附件1:
2023年度
市民宗委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平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民宗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归口市委统战部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建议。
(二)建立完善民委委员制度,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三)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协调民族地区稳定,维护国家统一的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的祝贺慰问活动,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参与拟订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
(五)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的政策措施;协同有关部门承办社会事业具体事宜;负责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抢救、保护、收集、整理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做好全市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保护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跨地区大型宗教活动协作共管机制。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八)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协调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各宗教特点、仪规和宗教团体章程开展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民族宗教领域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领域中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工作。
(十)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管理有关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抵御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宗教交往活动。负责穆斯林朝觐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有关工作。指导、联系、协调、监督市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和市伊斯兰教协会有关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统战部和省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民宗委内设办公室(政务服务科)、经济发展科、社会事业科、民族事务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市伊斯兰教朝觐工作办公室)6个科室。
下属有1个事业单位为平凉市伊斯兰教协会。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总收支。2023 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42.59万元,本年支出540.7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1.84万元。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42.5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fu增加34.68万元,上升6.82%,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备战参加甘肃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专项23.01万元及人员晋升职务职级和工资档次,经费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17.15万元,本年支出517.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3.01 万元,本年支出23.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4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0.15万元,占99.55%;其他收入2.44万元,占0.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4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94万元,占61.75%;项目支出206.81万元,占38.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40.1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1.45万元,上升5.3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正常晋升晋档及市级财政预算项目变化;增加民运会专项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35万元,上升8.9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变化和市级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1.48万元,占85.3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46万元,占2.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万元,占6.82%;卫生健康支出14.25万元,占2.76%;住房保障支出14.67万元,占2.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7.15万元,支出决算为51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7.15万元,支出决算为51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30万元,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2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5.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与职务晋升、工资晋升的变化。人员经费用途包括基本工资195.14万元,津贴补贴13.28万元,住房公积金14.67万元,奖金23.42万元,机关养老保险24.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90万元。
公用经费3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3万元,下降16.9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23.01万元,本年支出23.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支付备战参加甘肃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4.11万元,运动员奖励资金8.9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大力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出国境预算支出,本部门无公务用车预算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万元,下降100%,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万元,下降100%,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经费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外事接待。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主要是缩减费用,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具体开支情况的经济科目: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80万元,水电费0.6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1.54万元、差旅费7万元、工会经费1.83万元,福利费3.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20.01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0.9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3万元,上上升16.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职务晋升,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上升0%,主要原因减少公用经费的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增下降0%,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公用经费的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主单价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2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4.67%。对2023年度备战参加甘肃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0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等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多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合理,方案可行。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民族工作经费、宗教工作经费、宗教方面“三支队伍”培训经费、宗教节日慰问费等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民族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3.11万元,完成预算的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了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二是赴县区进行宗教场所督查、调研、排查隐患;三是组织了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培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定不细致,二是预算资金执行等方面还有一些不足,执行率低。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细化清晰可量化的绩效指标,确保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履行或年度任务相对应,提高质量,提升部门履职的工作水平;二是针对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的工作及时调整,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工作,将不可抗力原因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提高部门履职效能。民族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为“优秀”。
2.“宗教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0.15万元,完成预算的67.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市宗教工作互观互检活动;二是宗教场所检查、督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良好”。
3.宗教方面“三支队伍培”训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是因为按照文件要求民族宗教政策及能力提升培训班,结束时间时财政支付系统已关闭,未能及时支付。但此次培训坚持爱党爱国爱教为主线,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关键,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为目标,坚持宗教界为主体,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聚同化异、凝神化心,更加坚定地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团结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党的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合格”。
4.宗教节日慰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1.06万元,完成预算的53%全年执行率53%,满意度大于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宗教节日慰问3次;二是慰问宗教界代表人士24人。加强了宗教界人士沟通交流,维护全市宗教界和顺大局。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5.宗教团体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66.67%,全年执行率68%,满意度大于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宗教团体工作正常运转;二是培训学习法律法规,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6.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39.92万元,完成预算的57.03%,全年执行率57%,满意度大于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标准统计了宗教界代表人士人数;二是分两次按时发放了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7.法律顾问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年执行率100%,满意度大于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合同审查,法律咨询次数次,二是及时支付了资金。提升业务执行合法性,合理规避风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良好”。
8.备战参加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万元,执行数为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年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比赛要求标准统计了得奖人数;二是及时合规的发放了奖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定不细致,二是预算资金执行等方面还有一些不足,执行率低。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细化清晰可量化的绩效指标,确保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履行或年度任务相对应,提高质量,提升部门履职的工作水平;二是针对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的工作及时调整,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工作,将不可抗力原因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提高部门履职效能
(以上内容自评表附后)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主管部门需随决算公开部门评价(含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报告或案例,可以附件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3-1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3-2市民宗委2023年项目自评报告.wps
附件3-3省级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
附件3-5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3-6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报告.doc
附件3-42023年度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30.doc
附件4.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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