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凉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要求,紧紧围绕“3659”发展思路,守正创新、主动担当,大力推进财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对单位简介、内设制度、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信息、办事指南、办事服务、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建议提案、财政数据、行政事业收费和票据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年度财政工作报告、政府债务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及时更新。对其他涉及财政重点领域需公开的内容全部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开,努力打造便民利民信息获取渠道。2022年,我局门户网站发布转载中国政府网要闻、甘肃要闻、平凉要闻共计644条、工作动态305条、行业热点179条、专题专栏18条、公告公示20条、预决算公开182条、机关党建34条、解读信息149条、其他187条,利用“平凉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各类信息4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健全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办理,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及时回应民声民意,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获得感和满足感不断提升。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平凉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及时分解公开任务,明确公开时限,规范公开内容,切实做到积极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在局门户网站开设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转载财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权威解读,对群众关注的各类业务及相关政策进行全面宣传,真正让群众少跑腿、看得懂、用得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平凉市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分栏显示,增强了用户交互的便利性。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在局门户网站按照类别拆分显示,大幅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把关审核,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填写《平凉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涉密审核登记表》,做好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规范准确。指定专人对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按照“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所有信息未经审批一律不准上网发布。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采取阶段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检查抽查力度,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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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加大了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拓宽了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强了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还存在政务公开制度和机制需进一步细化和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的能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严格遵循“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基本原则,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信息审批发布流程,定期或不定期梳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