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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6:47 字体: [ ] [ ] [ ]

平凉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及时更新。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转发推广上级部门发布的权威财政信息、重大政策信息。2023年,我局门户网站发布转载中国政府网要闻、甘肃要闻、平凉要闻共计75条、工作动态437条、专题专栏12条、公告公示36条、预决算公开212条,利用“平凉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各类信息699条。
  (二)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办理,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2023年,市财政局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3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按照《平凉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源头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实行“谁发布,谁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全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填写《平凉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涉密审核登记表》,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平凉财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完善办事和互动平台,开设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转载财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权威解读。
      (五)强化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平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科室的年终考核挂钩,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责任,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凡公开发布的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审定审核把关,局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按规定发布信息,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仍需加强,主动公开渠道覆盖度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和机制需进一步细化和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信息主动公开专栏建设,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严格履行信息主动公开程序,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信息审批发布流程,细化政务信息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信息来源:平凉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开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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