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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发布时间:2024-03-20 10:42 字体: [ ] [ ] [ ]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 

1.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市财政局先后制定印发了《中共平凉市委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平发〔2019〕5号);《平凉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平凉市市级部门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平凉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平凉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平凉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平凉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等六个办法规程(平财评〔2021〕8号);《平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的通知》(平财评〔2022〕16号);《平凉市预算绩效管理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平财评〔2023〕4号);《平凉市市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平财评〔2023〕16号);《平凉市市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平财评〔2023〕17号)等,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建立密切协作配合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做优事前目标评价。一持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绩效目标”的原则,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预算部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根据政府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等,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当具体、清晰、可量化评价,合理匹配预算资金,随同部门预算提交同级财政部门。不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或者绩效目标不合格且不进行修改完善的,不得安排预算。根据预算管理级次审核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与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一并下达,作为预算执行,绩效监控的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二是持续推动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组织指导部门单位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五个方面对申请预算安排的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库入库,编制、申请财政预算的重要依据。

 3.做细事中跟踪评价。健全绩效监控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和关键节点,及时发现并纠正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确保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全面实现。

 4.做深预算绩效评价预算执行完成后,预算部门对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财政部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优先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项目和部门实施财政重点评价。

5.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健全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机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相关部门,要求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绩效问题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资金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

信息来源:市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中心
责任编辑:杜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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