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文件之四
关于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9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2月15日在平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平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体会议精神,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对财政预算执行的挑战,严格执行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和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预期目标。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5亿元,同比增长11.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9亿元,同比增长22%;非税收入完成9.6亿元,同比下降5.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2.7亿元,同比增长15.7%。其中:教育支出41.5亿元,同比增长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亿元,同比增长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亿元,同比增长4.4%;农林水支出44.5亿元,同比增长32.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亿元,同比增长31.5%;住房保障支出14.3亿元,同比增长12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亿元,同比增长22.6%;债务付息支出1.4亿元,同比增长42.1%。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9亿元,同比下降27.5%;支出完成24.3亿元,同比增长48.7%。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亿元,同比增长6.76倍;支出完成0.1亿元,同比增长9.44倍。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0.61亿元,支出完成50.16亿元,累计结余17.19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亿元,占全年预算的104.7%,同比下降0.3%;支出完成32.3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9.3%,同比增长16%。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3亿元,占全年预算的90.3%,同比下降49.7%;支出完成5.6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6.2%,同比增长65.9%。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亿元,占全年预算的115%;支出完成0.05亿元,占全年预算的100%;结转下年0.1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5亿元,占全年预算的103.2%,同比增长104.9%;支出完成19.5亿元,占全年预算的141.3%,同比增长128.3%;加上历年滚存结余11.5亿元,累计结余14.5亿元。
2018年全市及市级政府债务情况。省政府核定我市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113.6亿元,增加23.3亿元(新增一般债务8.8亿元,新增专项债务14.5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18.7亿元,增加4.85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94.9亿元,增加18.45亿元。2018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01.6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7.7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为83.9亿元,均控制在核定的限额之内。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6亿元。
市级动支预备费情况。2018年,市级动用预备费0.16亿元,用于低温冷冻灾害、节能减排、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等方面。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17年末,全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3.94亿元,其中市级1.9亿元。2018年初,全市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亿元,其中市级动用1.7亿元。2018年末,全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2.9亿元,占全市总支出的1.4%,其中市级0.3亿元,占当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含对下转移支付)的0.9%。全市及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均在规定比例5%之内。
二、落实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决议和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及第十二次会议预算调整决议情况
2018年,按照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调整决议要求,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严格规范预算管理,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全力保障重点支出,财政收支指标提前两年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坚持依法征管、以率计征、综合治税,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全年全市税收收入完成20.9亿元,占预算的105.7%,超收1.1亿元,执行结果好于预期,占公共财政收入的份额达到了68.5%,比上年提高了5.4个百分点,收入结构明显优化。紧盯政策导向,跟踪争取落实,全年省上下达我市一般公共预算补助166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补助54.9亿元,增长9.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9亿元,增长55.7%;预算执行考核奖励资金800万元。积极衔接汇报,争取政府债券资金42.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27.6亿元,专项债券资金15.1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48.3%。强化支出管理,健全完善支出调度考核机制,采取提前通知、切块下达、预拨清算、盘活存量等措施,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的时效性,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每月均完成了均衡进度,保持了稳定持续增长的态势。
(二)聚力支持脱贫攻坚。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多渠道增加财政投入,全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85亿元,比上年增长了9.9%;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安排1.36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1.2%;整合涉农资金32类436项16.25亿元,同比增长21.3%。继续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政策,累计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86675户42.2亿元,累计贴息3.4亿元;回收转贷38760户18.26亿元,年末专项贷款余额64479户31.83亿元。筹措资金12.5亿元,支持农村8709户C级危房进行了改造、3813户1.55万人易地搬迁、46.88万人口饮水不稳定问题得到解决。通过“一册明一折统”方式兑付强农惠农补贴资金45项18.15亿元。
(三)持续改善民计民生。坚持新增财力优先向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倾斜,民生民计得到持续改善。全市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178.1亿元,占总支出的83.8%。筹措资金10.76亿元,支持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和各类学生资助、减免学费等政策,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贫困村幼儿园建设,改善义务教育和高中、中职教育办学条件。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每人每月提高300元,子女、兄妹生活困难补助费每人每月提高2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休人员离休费人均每月提高300元;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提高公共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3.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20元提高到450元,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从55元提高到75元;筹资5.3亿元,加强了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和薄弱学科建设。筹集资金20.7亿元,基本完成了27026户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
(四)支持经济加快发展。坚持“一企一策”,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初步完成了11家驻平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投入资金8.5亿元,推广旱作农业、高效节水和设施农业,着力扶持特色优势产业、生态农业和田园综合体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实施企业电费电价改革,涉企收费由35项减少到32项,政府性基金减少到21项,全年减轻企业负担5509万元。筹措资金24.2亿元,支持崆峒大道维修改造、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购建、平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等154个交通、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核准入库PPP项目6个。支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财政筹集并拨付甘肃金控平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累计列支农业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基金3050万元、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3000万元,担保发放产业发展、农业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349笔12.95亿元。市级、崆峒区和平凉工业园区筹集资金5000万元,建立了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
(五)深入推进财政改革。继续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印发了《平凉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卫生计生、基本生活救助和基本住房保障八大类18项的财政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分担比例。调整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出台了《关于调整和完善平凉工业园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对市级、崆峒区和平凉工业园区的财政收支基数重新进行了确定;制定印发了《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分成办法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划分了市与崆峒区、平凉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税收入分享比例。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市级公开招标确定了15家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全市完成了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85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实现了全覆盖。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制定了《平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车辆处置办法》,招标确定了涉改车辆的评估鉴定机构、拍卖机构和报废拆解机构,处置车辆200辆,处置收入871.33万元,溢价率达到31.4%。加快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全市1104个单位于2018年7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非税收入即时多渠道缴纳、自动化清分、规范化管理和智能化分析。
(六)着力提升理财水平。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区)财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平凉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平凉市市级财政专项和省级下达需市级二次分配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有效提升了财政管理效率。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定印发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全市清理甄别政府隐性债务249.57亿元,逐级上报并印发了化解方案。累计争取置换债券52.2亿元,用四年时间全面完成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积极开展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第三方评估,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积极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市收回结余资金4.51亿元,用于精准扶贫的资金1.36亿元,占到可统筹使用资金的62.4%。全面落实预决算公开,市县财政、部门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公开到位,其中市级一级部门预决算在平凉门户网站市财政局子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市政府采购1276批次,采购金额18.9亿元,节约资金1.1亿元,节约率为5.6%。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全市完成各类工程预决算审核1583项,审核工程总造价53.3亿元,核减资金3.14亿元,核减率为5.9%。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定出台了《平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开展了2018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资产配置预算试编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制定了《平凉市市级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内部监督复核暂行办法》,实行了人员和印鉴“双控”以及不相容岗位分离制衡,组织开展了全市扶贫资金等43项检查,检查资金总额51.6亿元。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受诸多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刚性支出增长迅速,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力增大,预算平衡难度加大。二是一些专项资金固化,投入分散,重分配、轻管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财政绩效管理亟待加强。三是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欠款等形成的政府隐性债务规模较大,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艰巨。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9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但影响我市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效益等增长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加上国家即将出台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政策,财政增收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同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繁重,各领域对财政资金的需求较大,特别是支持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和民生兜底等刚性支出持续攀升,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
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向好、招商引资力度加大、非公经济加快发展等带来的有利因素,沉着应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等带来的较大压力。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量入为出,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保证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基本民生政策落实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保障力度,着力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省上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重点工作任务。
(一)2019年财政政策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着力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重点在扩大内需和调整结构上下更大功夫,提高运用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通过统筹本级收入、转移支付、政府债券以及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方式,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撑。一是实行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减轻居民税负;适度下调养老保险费率,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清理规范地方收费项目,加大对乱收费查处和整治力度。二是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支持重大在建项目建设和补短板,释放财政政策积极有力的信号,引导企业预期和增强市场信心。三是坚持有保有压,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增加对脱贫攻坚、“三农”、结构调整、生态环保、民生等领城的投入。四是逐步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好预算绩效监控;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亟需财政资金支持的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支出重点:
1.脱贫攻坚方面。继续强化财政投入保障,重点支持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入实施产业、就业、生态、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扶贫措施,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促进扶贫资金精准投放、精准使用。建立完善市县(市区)担保体系,支持全面顺利实施特色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合规有效使用。
2.污染防治方面。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七大标志性战役,继续大力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支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支持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管护,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3.推动经济转型方面。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推进战略关键领域创新突破,健全支持创新和绿色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积极支持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融资增信、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支持。
4.释放内需方面。优化投资方向和结构,支持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农业农村、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教育、文化、体育、养老、医疗等服务供给,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5.农业方面。支持加强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建设,有序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提升农业综合产能。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和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全面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机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6.教育方面。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实施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提升资助精准度。
7.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方面。合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加快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扩大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范围。全面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增加个人缴费占比。适当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继续支持公立医院各项改革。完善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办法,适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支持优先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8.文化事业发展方面。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支持改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条件,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二)全市财政收支预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同比增长6%,达到3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同比增长8%,达到230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15亿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上年结余后,收入总计20亿元;安排当年支出19亿元,预计结转下年1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0.55亿元,安排全年预算支出0.55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收入60.35亿元,支出52.18亿元,全年收支结余8.1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4.6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县(市区)预算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报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报告中县(市区)收入预计数和支出安排数为市级财政代编。
(三)全市债券融资及市级债券资金安排计划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预通知》,提前下达2019年全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60%的额度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新增限额6亿元;专项债务新增限额9亿元。按照提前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比例测算,预计全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5亿元。
2019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务限额预计5.8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5亿元,计划安排用于S302和S320公路、政务内网、保密专用通用网、农科院西部肉牛种质科技创新基地、党校新校区、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等公益性建设项目;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35亿元,计划安排用于天门塬土地储备、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陕师大平凉实验中学建设等具有一定收益的项目。
(四)市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5.6亿元,同比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3.3亿元,同比增长11.7%;非税收入2.3亿元,同比下降8.5%。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等后,总收入为15亿元。市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亿元,分市本级支出预算、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和上解支出三部分。
市本级支出预算12.2亿元(含中央补助8.9亿元、动用上年结转0.2亿元),比上年减少1.4亿元,主要是财力减少。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3亿元,增加0.6亿元(人员经费增加0.5亿元,养老保险缴费增加0.1亿元);公用经费预算2亿元,增加0.2亿元;项目支出预算1.75亿元,减少2.19亿元;预备费0.15亿元,减少0.01亿元,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
分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9亿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0.8亿元,教育支出预算1.8亿元,科学技术支出预算0.05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0.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4亿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0.8亿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0.2亿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0.9亿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亿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0.2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预算0.18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预算0.2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0.2亿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0.3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0.02亿元,预备费预算0.15亿元,其他支出预算0.1亿元,债务付息支出预算0.6亿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预算50万元。
市对县(市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为1.8亿元,增加0.2亿元,同比增长12.5%。
上解支出1亿元。
在市级部门经费中,其中“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0.12亿元,同比减少4%。机关运行费1.7亿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亿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0.1亿元、上年结转3亿元,收入总计8.1亿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收支平衡原则,安排本级支出6.1亿元、对县(市区)转移支付2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5亿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收支平衡原则,安排支出0.5亿元,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列支贷款担保基金等方面。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21.44亿元,支出19.51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9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43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规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另外,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对县(市区)转移支付补助中,上级补助只包括了提前下达部分,执行中随着上级补助的增加,市本级预算、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也将相应增加。土地储备、公路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主要通过争取省政府对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具体融资数额和安排方案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四、2019年主要工作措施
2019年,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市人大有关决议,完善制度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实现财政收支预期目标。
(一)积极组织收入,切实壮大财力总量。加强财政经济运行态势研判,强化税源分析管理,细化实化征管措施,堵塞征管漏洞,坚持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加强收入执行管理,严禁虚增财政收入行为。积极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扶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培植涵养财源,夯实财政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紧盯政策取向和资金投向,加强沟通衔接,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二)加强支出管理,着力保障重点需求。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对预算安排的支出及时下达、及时拨付,不断加快财政支出,力争每月完成均衡进度。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统筹,分类保障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公共财政预算重点保障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基本民生、重大风险防控、脱贫攻坚和污染防治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重点保障土地征收、城市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政府债券资金重点保障市列公益性重大项目建设、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等支出,盘活处置政府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为启动实施的泾灵崇高速、体育运动公园等PPP项目筹集资本金。坚持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推进部门内部、跨部门、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整合,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规模效应,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三)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为目标,有序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质量,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实现市、县、乡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全覆盖。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落实好“堵后门”要更严、“开前门”要更大要求,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禁止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全面规范落实财政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强化成果应用,提升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加强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广和规范政府会计制度应用,提高预算单位理财水平。
(四)健全监督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继续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建立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制度。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民生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建立检查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的奖惩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各位代表: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平凉、实现与全省同步小康而努力奋斗!
2018年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表(定稿).xls
2019年工业园区人代会表格(定稿).xls
2019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表(定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