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凉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文件之四
关于平凉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2月27日在平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平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抓征管、促增收,勤调度、快支出,财政收支每月赶上均衡进度并实现较快增长;保基本、兜底线,扶弱项、补短板,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有效提升;健机制、强基础,筹资金、保重点,支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顺利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到年底,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57.5亿元,占汇总计划数的104.6%,同比增长11.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6.8亿元,占汇总预期数的106.4%,同口径增长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83.6亿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9.7%,同比增长6.5%。市级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1.8亿元,占计划数的100%,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4亿元,占预期数的102.3%,同比下降9.5%;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2.6亿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8.9%,同比增长10.8%。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到年底,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亿元,占调整预期数的76.1%,同比下降0.9%;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2.9亿元,占调整预算数的70.9%,同比下降18.2%。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亿元,占调整预期数的117%,同比增长77.4%;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1亿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1%,同比下降6.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到年底,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84万元,占汇总预期数的32%,同比下降6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365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30.4%,同比下降74.5%。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到年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3.8亿元,占汇总预期数的83.2%,同比增长12.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8.5亿元,占调整预算数的73.5%,同比增长5.6%。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2亿元,占预期数的100.2%,同比增长38.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7亿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9.7%,同比增长11%。
2017年,全市财税部门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方面,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努力攻坚克难,积极主动作为,在六个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紧盯预期目标,多措并举抓增收,在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上取得了新成效。积极培植财源,放水养鱼,支持虹光、红峰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电子商务、节能环保、信息等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增加投资效益、提高创税能力,努力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强化组织调度,严格落实依法治税,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监控;坚持旬分析、月通报、季调度制度,及时研究提出调度目标和征管措施,做到收入应收尽收、支出及时到位。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进度和增幅及存量资金支出率位居全省前列,全年将获得省上奖励资金2000万元以上。努力争取资金,牢牢把握重大政策机遇叠加期和转型升级关键期,在“一带一路”、支持陕甘宁革命老区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方面深入研究,储备项目,加强衔接,赴省进京,合力争取。预计到年底,全市可争取到位财政专项资金136亿元,其中政府债券资金10.6亿元,增长1.2倍;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2.9亿元,增长10.1%。
(二)努力改善民生,突出重点抓保障,在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上取得了新成效。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认真落实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全力实施中央“一号工程”, 加大财政扶贫投入,累计兑付强农惠农补贴资金55项14.8亿元,整合各类项目资金38.25亿元,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4.6亿元,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8830万元;争取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1.5亿元,比上年增长17%;结余结转资金统筹用于精准扶贫的达到8025万元,占可统筹使用资金的65%。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基层公共医疗机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大力支持民生实事措办,全面落实创业就业政策和农村教师生活补助、“三免一补”等教育惠民政策。预计到年底,争取并拨付医疗卫生经费22.2亿元、教育事业经费37.7亿元、社会保障经费34.8亿元。全年民生支出154.2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4%。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全市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计提、向上争取等方式筹集并拨付资金43.6亿元,有力地支持了道路交通、集中供热、环境治理、节能减排、棚户区改造等132个重点项目建设。
(三)落实重大决策,突出四化抓统筹,在促进经济加快发展上取得了新成效。认真落实市委“四化统筹”要求,及时调整预算和投入方向,多方筹集资金,聚焦决策重点,强化支持保障,努力促进全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互促共进,加快发展。支持推进工业化,筹集注入助保贷基金3000万元,破解全市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助推发展,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市级预算安排项目前期、招商引资、产品推介等经费1500多万元,比上年增长2倍,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支持推进信息化,市级预算安排网站维护、网络运行、信息宣传等经费800多万元,有力保障了“数字平凉”建设和“平凉金果”走进上海、“金果红牛旅游”走进京津等系列活动的宣传推进。支持推进城镇化,市财政多方筹集并拨付资金5.2亿元,支持实施了森林城市、路网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等中心城市项目建设,城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支持推进农业现代化,全市累计安排牛、果、菜等专项扶持资金1.1亿元,其中市级整合安排牛、果专项资金200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7倍和4倍,培育壮大富民产业,推进农民能力素质提升,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四)围绕支持发展,用好政策抓落地,在转变公共供给方式上取得了新成效。积极推行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财政补助等手段,加大重点项目推介和PPP项目落地实施力度,共收集入库平台项目19个,总投资133.03亿元,申请省级引导资金3亿多元。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制定印发了《平凉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全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单位比上年增加74个,政府购买服务支出2.2亿元。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贴息、政银合作等方式,筹集安排脱贫攻坚和创业担保基金、农业和森林保险资金等2.5亿元,撬动金融资本投入7.9亿元;通过注入资本金和资产等方式,支持融资平台做大规模,吸引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全市新增融资100多亿元。
(五)着眼破解瓶颈,开拓创新抓改革,在加快构建现代财政上取得了新成效。推进财政事权划分,制定印发了《平凉市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市与县(区)财政事权改革,按期完成了法检两院和甘肃医学院及附属医院的上划工作。加快建立现代财政预算体系,进一步明晰“四本预算”收支范围和统筹调入机制,调整规范了部门预算编报级次和支出流程,适度提高了市级公用经费供给标准,重新核定了工业园区收入分享比例和转移支付基数。严格政府债务管控,全面编制政府债务收支预算,将新增债券、置换债券、其它偿债收入和债务本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市县(区)均成立了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限额内。推进国有企业管理改革,制定国有企业党建相关配套文件,健全完善了以国有企业党建为核心的经营管理决策机制。印发了《驻平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与9户企业签订了框架协议,推进了驻平央企“三供一业”属地化管理。
(六)立足提质增效,强化管理抓规范,在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上取得了新成效。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围绕非税收入管理、财政资金审批、财政资金支付、政府采购业务办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等方面,制定了10多个业务运行规程和管理办法,建立了权责明确、运转规范、相互制衡、安全高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提升了工作水平。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扩大财经监督范围,建立了内外并重、上下联动、收支并举的全覆盖监管机制。组织开展精准扶贫、涉农惠民、内部控制建设、“小金库”治理等专项检查,有效保障了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全市财政、部门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按照“六统一”的要求全部公开到位。加强关键环节管控,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推行区域最高限价制度,预计全年政府采购规模达到6.2亿元,比上年增长12.4%。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将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全部纳入财政评审范围,引入了第三方评审管理机制。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对所有财政性资金实行全程在线动态监控。加快公务卡推广应用,全年公务卡刷卡消费6893万元,比上年增长30%以上。积极推行政府资产报告制度试点,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现了资产和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2017年,全市财政运行平稳、积极向好,较好地保障了人员工资、正常运转、民生托底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源结构单一的现状仍未改变。资源型财政的特征依旧明显,全市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来源于煤电行业,旅游、草畜、果菜等产业尚未对财政收入增长形成有效支撑。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收入占比明显偏高。二是收支平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支出总量越来越大,但财政收入受结构性减税、体制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缓减免等因素影响增收有限,需求与财力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三是依法理财的水平仍需提升。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尚在起步阶段,新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政内控机制建设等还有不到位的地方,财政撬动金融资金、社会资本的办法还不够多、方法还不够活,PPP融资模式不规范、推进慢、项目落地难等等。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着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全市财政工作的基本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及“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党建统领、‘四化’统筹、交通先行、产业支撑、决战脱贫、决胜小康,加快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平凉”的发展思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突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这一主线,狠抓财政收入和支出两大任务,全面推行预算管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三项重点改革,着力推进预算编制精细化、执行管理规范化、工作流程一体化、支付方式电子化、监控分析动态化和监督检查经常化六大措施,努力打造法制财政、公共财政、效率财政和阳光财政。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坚持依法、依率计征,全面落实减税清费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收入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2.综合预算。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债务收入、其他收入等政府各项收入纳入财政管理,各部门需要安排的支出,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3.保障重点。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基本支出需要,财力安排和资金分配重点向脱贫攻坚、交通先行、四化统筹等全市重点工作倾斜,全力保障中心工作落实和重大项目支出需要。
4.收支平衡。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收入预算做到依法、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力求科学、公平、合理。
(三)全市财政预算安排建议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公共财政收入汇总预期目标27亿元以上,同口径增长7%;公共财政支出同口径增长7%;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80%以上;八项支出增长8%以上。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汇总预期目标15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为15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汇总预期目标1300万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为13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汇总预期目标5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53亿元,本年收支结余2亿元,上年结余2.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6亿元。
(四)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1.一般公共预算
市级公共财政收入预期目标54000万元,同口径增长7%。加上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和县(区)上解收入后,总收入为10925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30080万元,非税收入239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4576万元,上解收入681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市级支出预算相应安排为109257万元。
①按经济分类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是:
工资福利支出6309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1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0151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5067万元;
其他支出3038万元。
②按功能分类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32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577万元;
教育支出17257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1066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0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7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98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64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8150万元;
农林水支出16074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845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89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44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6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99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48万元;
预备费1100万元;
其他支出129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目标10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为10亿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9亿元,其他支出0.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目标800万元,相应安排企业发展专项及财政奖补支出8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目标142623万元,其中:征缴收入38779万元,利息收入117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573万元,转移收入1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141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4523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8066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55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9901万元。
三、2018年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的主要措施
2018年,是十九大胜利召开后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明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围绕完成全年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多措并举促进增收,着力壮大财政实力。积极支持招商引资、非公经济发展和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大力培植财源。坚持依法征管,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实现应收尽收,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措施,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工作,杜绝虚收空转,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重点在财力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及交通、国土、水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争取上级更大项目和更多资金支持。
(二)强化预算抓好执行,着力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除政策性支出、救灾、应急和不可预见性支出外,执行中一般不再增加新的支出。改变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实行零基预算,完善部门预算标准体系,扩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范围,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做实做细支出预算。继续健全完善预算体系,进一步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统筹衔接,强化中期财政预算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约束作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民生保障,采取提前告知、切块下达、预拨清算、限时办结等多种方式,及时足额落实“三保”支出。严格落实各项民生政策,重点保障高中生均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等重点需要;多方筹集资金,竭力保障牛果菜及旅游产业发展、普通公路建设、新型城镇化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和省市列民生实事措办,不断提高公共财政支出比重和执行效率。强化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主体责任,加强跟踪问效和考核通报,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与下年度预算安排紧密挂钩,着力打造公共财政。
(三)拓宽渠道增加投入,着力放大资金效应。树立“大财政”理念,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大胆探索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通过以奖代补、股权投资、风险补偿和担保、贷款贴息等市场化运作,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进入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积极争取省上在产业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特色产业发展方面的2500亿元专项贷款和基金,不断壮大我市引导资金规模,重点围绕“平凉金果”、“平凉红牛”、“平凉旅游”和村组道路、饮水安全等方面,完善担保体系,健全资金运作机制,吸引和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在垃圾和污水处理、供热管网、公共停车场建设等项目上大力推行PPP模式,规范信息平台,做好项目推介。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比例,重点抓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筹资服务工作。
(四)持续攻坚推进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财政。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研究出台调整完善市与崆峒区和工业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意见。启动实施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年内建成通过验收。严格政府债务管控,新增债务落实限额管理,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积极推进国家统一部署的税收制度改革,加强“营改增”实施情况监控分析,启动开征环境保护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部门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结转资金按规定全部收回统筹使用,结转两年以内的根据实际情况收回统筹使用,用于增加重点领域投入。完善国企国资改革方案,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与主管部门脱钩改制,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系统编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做好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规范扫尾工作。
(五)强化监督严格管理,着力促进依法理财。加强法制财政建设,建立财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严格执行《预算法》和《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配合实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自觉全面地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规定,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努力打造阳光财政。大力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重点项目、重大民生政策财政资金的绩效监督,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努力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人民满意度。把信息化作为财政改革举措落地、管理模式创新发展、精准治理显著提升的重要保障和驱动力量,着力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数据平台分析运用水平,着力打造效率财政。
各位代表,全市财政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拼搏,砥砺奋进,为加快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平凉、实现与全省同步小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