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次会议文件
平凉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和财政
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2年6月28日在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 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 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规定和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会议报告2022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必要性
(一)调整理由
去年12月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今年以来,经济形势和政策有了较大变化,由于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两权价款”出让收入入库,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留抵退税和减税降费转移支付资金,会计核算制度变更影响结转收入增加等,市级财政收支在执行过程中有所变化,需要进行调整。
(二)调整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预算调整的原则是:
1.收入安排积极稳妥。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确保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2.支出保障积极有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3.突出资金绩效导向。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突出绩效导向,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将资金分配与绩效结果挂钩,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4.强化风险防范化解。依法合规举债融资,稳妥处置存量债务。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防范虚列收支、脱离监管。
(三)支持重点
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安排保障基本民生资金12500万元,支持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各项民生政策。安排保障人员经费111200万元,确保工资正常发放、兑现增资政策和各类津补贴。安排保障运转资金30100万元,按标准足额安排各单位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切实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着力夯实发展基础。安排乡村振兴资金13500万元,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筹措生态环保专项资金7226万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安排粮食风险基金1585万元,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24028万元,确保按时兑付到期债券本息。
聚焦保障重点领域。安排科技领域经费5029万元,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安排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及城市更新行动资金5549万元,着力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落地落实。安排中心城市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资金20405万元,在城市更新建设上提质增效。整合产业发展资金1500万元,发挥“财政+”平台撬动引导作用,支持9大重点产业链做大做强。
二、2022年市级政府债券情况
(一)新增政府债券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市级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额度22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4000万元,专项债券8000万元。
2022年市级计划转贷新增政府债券22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4000万元,专项债券8000万元。
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市级重点项目情况、融资需求、债务风险、财力情况和发债评估机构意见等因素,一般债券1400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S320陕西彬县至华亭公路建设、平凉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等项目。专项债券8000万元安排用于卫生健康和文化旅游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22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22000万元成功发行后,市级政府债务余额47324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45570万元,专项债务327677万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限额之内,风险总体可控。
(二)偿债计划及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等情况
根据目前债务情况,2022年市级需偿还债务本金4226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2264万元,专项债券10000万元。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35924万元,市级财政自有资金偿还6340万元。
2023年需偿还政府债券本金65018万元,2024年需偿还3000万元,2025年需偿还26982万元,2026年及以后需偿还326904万元。到期政府债券本金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市级财政收入及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偿还,市级将统筹政府各类资金,确保债券本息按时偿还,财政中长期可持续。
三、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由年初预算170071万元调整为273294万元,调增103223万元。主要是: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留抵退税导致减收4600万元,五举煤矿等探矿权和采矿权出让收入入库增收1118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新增留抵退税和减税降费转移支付等增加20687万元,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增加1413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调整为收付实现制结转增加34624万元,2021年底结算增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14万元。
其中:税收收入减少4600万元,非税收入增加714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531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减少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增加34624万元,调入资金增加2561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4214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相应调整为273294万元,调增103223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283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5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增加841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减少640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支出减少5937万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增加33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6453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增加494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增加787万元,预备费增加1000万元,其他支出增加5867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减少1650万元,转移性支出增加463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由年初预算125555万元调整为127080万元,调增1525万元。主要是:计划出让的棚改宗地面积和市级转贷专项债券额度减少,会计核算制度调整为收付实现制结转增加18740万元。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2404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减少45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减少13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增加26145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相应调整为127080万元,调增152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4253万元,其他支出增加1890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减少79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减少92万元,债务还本减少150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支付减少48669万元,上解支出增加130万元,调出资金增加1929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由年初预算3500万元调整为6480万元,调增2980万元。主要是:华煤股份分红增加4700万元,大景区门票收入2000万元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调整为收付实现制结转增加280万元。
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加27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增加280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量相应调整为6480万元,调增298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减少1370万元,调出资金增加435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由年初预算296559万元调整为309761万元,调增13202万元。主要是:参保人数增加,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以及中省驻平单位机关养老保险缺口较大相应上级财政补贴收入增加。
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263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增加1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459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量相应调整为275485万元,调增2498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加214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减少1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533万元。
3.基金结余
上年滚存结余201277万元,当期结余3427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5553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下,我们将强化工作措施,着力促发展、保稳定、强基础。一是及时批复预算。市级新增政府债券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我们将尽快批复下达到各预算部门及单位,并在调整预算方案批准或部门预算批复后的20日内按规范格式向社会公开。二是从严执行预算。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对因政策调整或计划变更确需支出的资金,按程序及时报人大常委会调整预算。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预算支出应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三是强化资金监管。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和重大政策的落实,全面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