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4 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的报告
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文件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4 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和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 (草案)的报告
——2024年8月29日在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崔 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24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审查。
一、债务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93139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42721万元,专项债务1888677万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39569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67612万元,专项债务228079万元。
二、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
经省政府批准,今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50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0500万元,项目建设专项债券130200万元),其中安排市级43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200万元,项目建设专项债券40600万元)。下达我市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6807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1794万元,项目建设专项债券79639万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46645万元),其中安排市级3986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700万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35167万元),截至目前共下达我市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1877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2294万元,项目建设专项债券209839万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46645万元。按照省上有关要求,第一、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如下:
(一)安排市级8366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7900万元,项目建设专项债券40600万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35167万元。
(二)转贷县(市、区)15547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4394万元,项目建设专项债券89600万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11478万元。
(三)待分配79639万元。全市第二批项目建设专项债券限额79639万元,分县(市、区)具体转贷额度待第三方评估机构及省级复审结束并成功发行后确定,届时另行报告。
三、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今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支出预算数由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667637万元调整为675537万元,增加7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预算由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144856万元调整为220623万元,增加75767万元。
四、偿债计划及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等情况
根据政府债务到期情况,2024年市级需偿还政府债券本金3000万元,利息12462.84万元,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1650万元,通过自有财力偿还13812.84万元;2025年需偿还本金74482万元,利息13218.9万元,2026年本金48900万元,利息10667.24万元,2027年本金31000万元,利息9589万元,2028年本金18154万元,利息8852.54万元,2029年及以后需偿还本金265645万元,利息64333.82万元。市级将通过安排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0%以上、土地出让收入的40%以上和全部的超收收入用于化债外,对资金缺口通过进一步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加大“砸锅卖铁”处置资产力度、发行再融资债券、收缴专项债券项目收益等等方式积极筹措,确保政府债券本息按时足额偿还,财政中长期可持续。
五、下一步工作
为依法规范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一是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市政府债务限额和市级预算调整情况,衔接做好政府债券项目审核和发行工作;二是督促县(市、区)依法依规提出政府债务举借和使用计划,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开;三是及时拨付新增债券资金,指导县(市、区)统筹安排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及化解存量债务风险等方面;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监督检查,严格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债券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坚决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大力提升资金绩效,为营造良好、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24年市级新增政府债券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