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平凉市委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我单位2021年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共青团平凉市委是团的一级地方委员会,是全市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受市委和团省委的双重领导。团市委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行使和履行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以及全市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市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服务和管理。
(二)参与制定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市各级团校、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发行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发展团属事业。
(三)指导各级团组织加快团的改革发展,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搞好基层团组织、团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县(区)团委和市直团委领导班子。
(四)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五)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参与有关全市青少年事务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保护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七)协助市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管理和社会安定团结。组织实施全市希望工程。
(八)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参与制定有关全市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加强对相关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做好青年志愿服务、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等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团省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共青团平凉市委机关设置5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机关党支部)、组织宣传部、学校少年部、青年发展部和社会工作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共青团平凉市委预算收入16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14万元,上年结转8.4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55万元,较少率7%,减少的主要原因:因人员减少,办公经费等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62.6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55万元,减少率7%,减少的主要原因:因人员减少,办公经费等人员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6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33.1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55万元,减少率7%,减少的主要原因:因人员减少,办公经费等人员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1万元。包括工作经费10万元,青春大讲堂经费5万元、预青经费5万元,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经费1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与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降低。预计2021年接待12批/次,7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
(四)培训费7万元,比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团干部培训及举办青春大讲堂。
(五)会议费10万元,比2020年无变化。主要用于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表彰大会、四届四次全委会等会议费用。
(六)机关运行费154.14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所产生的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共青团平凉市委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共青团平凉市委只有银行利息收入涉及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0.6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和服务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共青团平凉市委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8.75万元,。均为办公电脑、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固定资产,无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及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已安排、需跨年度完成和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指用于保障省委办公厅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省委办公厅机关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事业运行,指用于保障省委办公厅提供后勤服务的支出。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省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省委办公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团市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附件下载:平凉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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