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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平凉市综治中心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7 18:25 字体: [ ] [ ] [ ]

附件1:

2023年度

平凉市综治中心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综治信息收集、动态监测、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研判;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县、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平凉市综治中心是经市委编办(平编委发〔2020〕15号)正式批复设立的正县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市委政法委管理,内设2个科(室),分别是综合协调科和预警研判科,核定编制8名,周转编制2名,2023年11月在册人数10名,均为在岗干部,其中县级2名,科级4名,科级以下4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总收支。2023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167.67万元,本年支出167.6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元,结余分配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7.67万元。上年度无收入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167.67万元,本年支出167.6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   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67.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6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6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7万元,占91.65%;项目支出14万元,占8.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7.67万元。上年度无收入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67万元,上年度无收入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03万元,占85.90%;科学技术支出0.6万元,占0.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8万元,占6.43%;卫生健康支出5.37万元,占3.20%;住房保障支出6.89万元,占4.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4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36万元,支出决算为14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1万元,支出决算为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5万元,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65万元,上年度无支出。

公用经费27.02万元上年度无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安排专人及时更新维护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内容,做到了评价结果线上线下内容一致、数据完整、公正客观、符合实际,如实反映出本单位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和效益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含综治中心运行经费)、“雪亮工程”综治分平台传输线路租费、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含综治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19.36万元,完成预算的77.4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设备维护维修后正常运转;二是电费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评价指标体系需进一步完善。我中心于2023年财务独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虽然建立了绩效目标评价体系,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设置的绩效目标还不能准确体现工作特点。下一步改进措施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评价结果线上线下内容一致、数据完整、公正客观、符合实际,如实反映出本单位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和效益情况。

2.““雪亮工程”综治分平台传输线路租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工作质量达标率95%以上;二是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98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类预算资金与绩效目标互为促进融合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编制的绩效目标应全面涵盖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正确填写指标值。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评价结果线上线下内容一致、数据完整、公正客观、符合实际,如实反映出本单位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和效益情况。

3.“人才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执行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4.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补贴人数2人;二是持续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理念还未彻底形成,绩效管理意识不强,没有形成绩效行动自觉,绩效激励约束作用还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意识,结合本单位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评价结果线上线下内容一致、数据完整、公正客观、符合实际,如实反映出本单位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和效益情况。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综治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3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4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信息来源:平凉市综治中心
责任编辑:平凉市综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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