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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平凉市体育局(本级)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3 11:14 字体: [ ] [ ] [ ]

附件1:

2023年度

平凉市体育局(本级)

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体育局是平凉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体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平凉体育发展战略,指导协调县(市、区)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全市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拟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督促落实,开展国际和地区间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管理全市体育系统和全市民间体育外事活动。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组织的资格审查,指导市体育总会依法开展体育社会团体的各项工作。拟定全市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合理使用、有效配置全市体育设施资源。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市体育局内设办公室(政务服务科)、群众体育科、竞技体育科、体育经济科四个科室,核定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1名,实有人员13人。

2.市体育局1个下属单位:平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平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建设条例》《全民健身计划》为依据,负责管理、开放体育场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服务,推动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健康发展,完成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设综合科、场地管理科、社会体育科、青少年体育课四个内设机构,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5名,实有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总收支。2023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56.56万元,本年支出856.5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56.5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9.04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63.13万元,本年支出463.1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93.43万元,本年收入393.43万元,本年支出393.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5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5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83万元,占28%;项目支出463.13万元,占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56.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09.04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1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15.11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及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3.68万元,占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8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11.28万元,占3%,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占43%,住房保障支出11.09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3.13万元,支出决算为46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3.68万元,支出决算为21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08万元,支出决算为2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3万元,下降13%。

公用经费2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3万元,增长/下降25.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93.43万元,本年支出393.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1.7万元、办公费1.23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03万元、邮电费0.06万元、差旅费3.72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43万元。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25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对整体支持开展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平凉市体育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单位自评结果,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息来源:平凉市体育局
责任编辑:平凉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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