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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4 11:46 字体: [ ] [ ] [ ]

2023年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决算

(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县级。对外加挂平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专业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研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负责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

(3)负责指导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4)负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

(5)负责指导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及农村地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6)负责指导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8)负责指导全市商品住宅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10)负责指导全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指导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2)负责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13)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工作。

(14)负责指导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

(15)负责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

(16)负责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17)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内供热、燃气、商品混凝土等特许经营权许可。

(18)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1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内设办公室、政务服务科、住房保障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项目建设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管理与执法监督科、物业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科13个职能科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市住建局下属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平凉市政府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和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三)其他事业单位

下属6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包括:建筑工程服务中心、房产管理局2个正县级事业单位,市城乡建技术档案馆、市供热与燃气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海绵城市技术服务中心4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市供热与燃气管理办公室、市海绵城市技术服务中心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未单独设置会计账务,经费收支在局机关账务核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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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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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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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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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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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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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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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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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没有相关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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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总收支。2023 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6473.15万元,本年支出36473.1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6473.1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955.86万元,下降36.49%,主要原因是部门项目支出减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泾河一期建设项目投资基本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3672.94万元,本年支出33672.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800.21万元,本年支出2800.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6473.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73.1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647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4万元,占9.44%;项目支出34029.15万元,占90.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6473.15万元。与上年相比, 减少20955.86万元,下降36.49%。主要原因是部门项目支出减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泾河一期建设项目投资基本完成。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72.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2.39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公益性项目化债支出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72.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98万元,占0.36%;国防支出12万元,占0.04%;科学技术支出613.34万元,占1.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32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95.74万元,占0.28%;节能环保支出8579.55万元,占25.48%;城乡社区支出21273.66万元,占63.18%;住房保障支出2318.36万元,占6.88%;其他支出288.99万元,占0.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672.94万元,支出决算为3367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9.98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3.34万元,支出决算为61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1.32万元,支出决算为37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74万元,支出决算为9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79.55万元,支出决算为857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273.66万元,支出决算为2127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18.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1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8.99万元,支出决算为28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54.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25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退休人员较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09.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8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800.21万元,本年支出2800.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39.52万元,城市公共设施支出211.6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49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未列该项支出,部门实际发生部分接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正在开展,住建部及省住建厅检查频次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未列该项支出,部门实际发生部分接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正在开展,住建部及省住建厅检查频次增加。

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4万元。主要是省住建厅检查安全生产、海绵城市建设等住建领域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省人防办检查调研人防工作开展情况,住建部检查调研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开展情况。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14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将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纳入核算,本年度剔除该三项费用。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8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多次调研检查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召开调度推进会,租赁会议室费用增加。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数增减导致正常变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709.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9.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3%。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353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5%。从评价情况来看, 从评价情况来看, 一是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达到预期目标。二是实施的项目进展顺利,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群众满意度高。三是进一步提高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树立平凉中心城区的对外形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黄河流域平凉市泾河干流综合治理规划,天门塬公园绿地建设项目,平凉市汽车西站站前广场改造工程,平凉一中老校区与崆峒区政府之间道路改造工程,平凉一中周边五条路建设,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审批监管,房屋交易系统网络专线租赁安全监测费,房产管理业务费,公租房维修资金,红峰厂西新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项目,保丰安置区C级危房维修加固,房屋征收业务费1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黄河流域平凉市泾河干流综合治理规划”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3万元,执行数为3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黄河流域平凉市泾河干流综合治理规划对泾河干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实施泾河干流综合治理项目能够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改善生态环境。

2.“天门塬公园绿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8万元,执行数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天门塬公园绿地建设项目完成可研编制及地形测绘等前期工作,为天门塬野猫沟公园、北部台坎公园、鸭儿沟公园等公园绿地的立项实施提供重要依据。

3.“平凉市汽车西站站前广场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万元,执行数为104.51万元,完成预算的99.5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改造工程极大的改善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服务功能,为乘客候车提供了更加方便舒适的场所。

4.“平凉一中老校区与崆峒区政府之间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6万元,执行数为154.42万元,完成预算的98.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改造工程解决了路面破损、通行不便的问题,美化了城区道路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

5.“平凉一中周边五条路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24万元,执行数为2135.84万元,完成预算的91.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提升了城市路网密度和通达性,为周边居民出行带来更大便利,有效推动了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

6.“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审批监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4.67万元,完成预算的97.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精心编印了《平凉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监管工作手册》,分类明确了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监管内容、依据、标准及要求,切实规范了行业监管行为;二是扎实开展了全市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信息调查统计,着力解决城市建设管理数据不清、底子不明、情况不熟、监管执法缺乏基础性数据支撑等问题;三是结合“安全生产月”“节水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开展了市政公用行业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12次,发放宣传彩页5000余份,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市政园林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知晓率和满意度。

7.“房屋交易系统网络专线租赁安全监测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统一房屋网签备案数据标准,提高数据质量,实现网签备案数据向住建部、省住建厅实时推送;二是推动部门间信息共建共享,为建立全省房地产市场数据库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8.“房产管理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我单位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二是高质量完成了绩效目标。

9.“公租房维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52万元,执行数为32.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了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惨痛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和城市更新行动要求,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城市形象;三是保证工程质量,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10.“红峰厂西新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0.00万元,执行数为3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红峰厂、西新苑棚户区改造,修建回迁安置房114套;二是项目资金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合理、资金管理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度不够,绩效管理理念还不够牢固,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二是绩效管理过程中的沟通和反馈不足,导致绩效管理工作效果有所欠缺;三是对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升绩效管理理念,加强绩效管理认识;二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优化绩效管理工作流程;三是完善绩效管理配套机制,强化绩效责任约束。红峰厂西新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经综合评估,红峰厂西新苑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必要、投入经济、绩效目标合理、实施方案可行、筹资合规、预算编制准确,项目成本控制精确,项目的实施进度按预期进行,项目完成质量好,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高,项目实施有效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该项目得分100分,符合市级财政部门有关资金支出的要求。

11.“保丰安置区C级危房维修加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19.04万元,完成预算的9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保丰安置区危房改造,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项目资金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合理、资金管理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度不够,绩效管理理念还不够牢固,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二是绩效管理过程中的沟通和反馈不足,导致绩效管理工作效果有所欠缺;三是对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升绩效管理理念,加强绩效管理认识;二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优化绩效管理工作流程;三是完善绩效管理配套机制,强化绩效责任约束。保丰安置区C级危房维修加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经综合评估,保丰安置区马军房屋维修加固项目立项必要、投入经济、绩效目标合理、实施方案可行、筹资合规、预算编制准确,项目成本控制精确,项目的实施进度按预期进行,项目完成质量好,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高,项目实施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群众满意度。该项目得分100分,符合市级财政部门有关资金支出的要求。

12.“房屋征收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行政复议案件办理1件,行政诉讼案件办理1件;二是项目资金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合理、资金管理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度不够,绩效管理理念还不够牢固,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二是绩效管理过程中的沟通和反馈不足,导致绩效管理工作效果有所欠缺;三是对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升绩效管理理念,加强绩效管理认识;二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优化绩效管理工作流程;三是完善绩效管理配套机制,强化绩效责任约束。房屋征收业务费绩效自评情况:经综合评估,房屋征收业务费立项必要、投入经济、绩效目标合理、实施方案可行、筹资合规、预算编制准确,项目成本控制精确,项目的实施进度按预期进行,项目完成质量好,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高,项目实施有效提高群众满意度。该项目得分100分,符合市级财政部门有关资金支出的要求。

(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平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平财评〔2024〕39号)要求,我局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实际,选取了平凉市房产管理局做了单位整体绩效评价,选取平凉一中周边五条道路建设项目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情况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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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房屋交易系统网络专线租赁安全检测费

主管部门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平凉市房产管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

12

12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2

12

12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建设信息化系统,更好的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目标2: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目标3:促进办公一体化,提高工作效率;
目标4:统一房屋网签备案数据标准,提高数据质量,实现网签备案系统全省全国联网,推动部门间信息共建共享,建立全省房地产市场数据库。

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房屋交易系统互联网网络专线租赁

3条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5

5

网络安全检测

≧100%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8

8

质量指标

网络正常运行率

≧95%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系统检验合格率

≧100%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5

5

系统正常运行率

≧100%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10

10

时效指标

系统故障修复响应时间

≦2小时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6

6

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

≦30分钟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5

5

成本指标

是否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

≤100%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6

6

线路租赁成本

4.8万元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5

5

网络安全监测成本

3万元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5

5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影响力

有所提升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6

6

社会服务效益

显著提高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6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系统正常使用年限

≧3年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5

5

信息化管理完善性

有所提升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

≧95%

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

3

2

服务水平有待继续提升

总分

100

99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房产业务管理费

主管部门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平凉市房产管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

15

15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5

15

15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更好的满足部门职能发展需求;
目标2:保证部门正常运转;
目标3:促进办公一体化,提高工作效率;

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运转

≧95%

≧95%

15

15

质量指标

服务质量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15

15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率

及时完成

及时完成

10

10

成本指标

是否在年度预算范围内

≦100%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市房产管理局的社会影响力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10

10

社会服务效益

显著提高

显著提高

10

10

信息化管理完善性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95%

≧95%

10

8

总分

100

98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公租房维修资金

主管部门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单位

市房产管理局和市征收办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2.52

32.52

32.52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2.52

32.52

32.52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为了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惨痛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目标2: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和城市更新行动要求,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城市形象;

目标3:保证工程质量,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拆除房屋面积1494.56㎡,院坪硬化1991㎡、砌筑围栏53㎡、粉刷裸露外墙373.3㎡等

≧100%

15

15

15

质量指标

按照合同完工,符合建设质量

符合质量要求

15

15

15

时效指标

按期完工

≧100%

10

10

10

成本指标

是否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

≧100%

1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管理成本

有效降低

1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效果良好

1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改善小区环境

效果显著

1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

≧95%

10

10

9

服务水平有待继续提升

总分

100

99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红峰厂西新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项目建设资金

主管部门

市住建局

实施单位

市征收办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50

35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50

35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建设完成安置房114套,建筑面积约5246平方米

建设完成安置房114套,建筑面积约5246平方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完成安置房114套,建筑面积约5246平方米

114套

114套

20

20

质量指标

安置房质量

符合建设标准

符合建设标准

10

10

时效指标

房屋建设进度

按时完成

按时完成

10

10

成本指标

概算合理范围

不超出概算

不超出概算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棚户区居民人居环境

显著

显著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生态环境

持续

持续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是否可持续发展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回迁安置户满意

满意

满意

10

10

总分

100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保丰安置区C级危房维修加固

主管部门

市住建局

实施单位

市征收办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

20

19.04

10

95.2%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0

20

19.04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危房维修加固

1套

1套

20

20

质量指标

危房维修加固质量

符合建设标准

符合建设标准

10

10

时效指标

维修建设进度

按时完成

按时完成

10

10

指标2:

……

成本指标

概算合理范围

不超出概算

不超出概算

10

10

指标2: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安置区居民人居环境

显著

显著

10

10

指标2:

……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生态环境

持续

持续

10

10

指标2:

……

可持续影响指标

是否可持续发展

10

10

指标2: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群众满意

满意

满意

10

10

指标2:

……

总分

100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房屋征收业务费

主管部门

市住建局

实施单位

市征收办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

5

5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

5

5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行政诉讼案件办理

1件

1件

10

10

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1件

1件

10

10

……

质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

≥100%

≥100%

20

20

指标2:

……

时效指标

案件办理进度

按时完成

按时完成

20

20

指标2:

……

成本指标

概算合理范围

不超出概算

不超出概算

20

20

指标2: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2:

……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2: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群众满意

满意

满意

10

10

指标2:

……

总分

100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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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平凉市海绵城市智慧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平凉市海绵城市智慧管控平台是基于平凉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现状,以采购数据机房基础软件、服务器等设备构建信息化控制中心,采购安装物联感知监测设备和人工检测服务监测项目数据,将数据传递至管控平台,搭建的海绵城市评价与管控信息化系统,对项目进行在线监测,实现项目数据考核及关键节点预警。

项目于2023年5月经市发改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3年8月市工信局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2023年9月市投资评审中心完成招标控制价评审,2023年10月完成项目招标,2023年11月项目开工建设。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平凉市海绵城市智慧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427.3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400万元(2022年度中央补助资金为1500万元,2023年度中央补助资金为9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7.35万元。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截至目前,物联网监测设备到货120套,安装完成82套,智慧管控平台功能建设完成60%,共计完成项目投资15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2023年12月支付工程款款599.55万元;2024年3月1日支付工程款479.64万元。工程费用共计支付1079.19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平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平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中央专项资金审核拨付流程的通知》要求,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履行资金拨付审核程序,经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

无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问题。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总体目标

对平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进行监测、考核评估,并对海绵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感知,对海绵设施进行有效管控,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运维的精细化,达到智慧化海绵城市的示范效应。

2.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预算书评审,物联网监测设备到货120套,安装完成82套,智慧管控平台功能建设完成60%。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共设有10项三级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项、质量指标1项,时效指标1项、成本指标1项、社会效益指标2项、生态效益指标1项、可持续影响指标1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项,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

目标1: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预算编制评审

实际完成情况: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预算编制评审,达成预期指标。

目标2:物联网监测设备安装完成30%,智慧管控平台功能建设完成30%。

实际完成情况:物联网监测设备到货120套,安装完成82套,完成率68.3%,智慧管控平台搭建完成60%,达成预期指标。

2.质量指标

目标:项目质量验收合格率100%

实际完成情况:为提高项目质量,保障安全生产,项目成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指导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召开项目质量调度会议4次,现场实地踏勘4次,联合监理进行设备进场质量复检3次,制定举牌验收制度,验收合格率100%,达成预期指标。

3.时效指标

目标:按时限完成项目建设

实际完成情况:项目开工前,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表,包括各项目标内容和时间节点。截至目前,召开项目进度协调会6次,做好甲方协调监督工作,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积极创造良好施工环境,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4.成本指标

目标:加强成本控制,确保成本控制在概算金额内

实际完成情况: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市场询价比选编制预算书并报财政局审定,项目开工后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设备型号进行采购控制成本。

5.社会效益指标

目标1:重点区域实时监控,城区内涝风险预警

实际完成情况:通过整合已建平台视频资源,可实时监控内涝积水点、河道沟道、泾河周边和城区248处重点节点区,实现内涝积水、河道沟道水情等可视化预警,兼具城市管理功能。同时,通过采集城市雨水管道排放口、河道沟道水位、流量等监测数据,采用统计分析、模型仿真等方式,实现排水管网负荷、超标强降雨、内涝风险区段、河道沟道水情等预测、预报、预警,并将预警信息通过短信、APP等形式及时发送,辅助管理人员排查隐患、应急指挥。

目标2: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海绵城市理念

实际完成情况:智慧管控平台控制中心配备建设成效展台模型,宣传片等内容,向公众普及海绵城市理念,引导公众关注海绵城市建设。

6.生态效益指标

目标:系统评估海绵城市建设成效

实际完成情况:物联网监测设备可实时采集雨量、液位、流量、水质等信息,统计分析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污染控制率、峰值削减率等数据,系统评估海绵城市建设成效。同时,为黑臭水体治理、排水能力评估、排污源头追踪、防洪排涝应急提供数据支撑。

7.可持续影响指标

目标: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为规划期内平凉市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指导

实际完成情况:平凉市海绵城市智慧管控平台作为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的“中枢大脑”,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数字城管等7个现有平台资源,构建了系统全面的监测感知系统、排水GIS 数据系统、项目监管系统、决策支持系统、考核评估系统及报警预警系统,实现监控、监测、监管、评估、预警一体化管控,为平凉市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0%

实际完成情况:平凉市海绵城市智慧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为平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项目之一,2023年度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群众满意度为95.6%,“满意”,达成预期指标。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要求,严格资金审核,规范中央资金支付流程,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应支尽支和安全高效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未发生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度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任务名称

完成情况

预算数(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执行数(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人员经费

完成

864.44

864.44

864.44

864.44

公用经费

完成

196.63

196.63

196.63

196.63

项目支出

完成

33259.48

33259.48

33259.48

33259.48

金额合计

34320.55

34320.55

34320.55

34320.55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完成今年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城镇建设、村镇建设、城镇造林绿化、城市执法管理、人防管理、物业管理、供热管理、房屋交易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建筑节能、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

目标2:完成今年全市工程建设、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招投标、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的统计、汇总、分析,承担中心城市道路、管网、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任务。

目标3:保证机关日常业务正常运转。能够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目标1完成情况:全面完成今年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城镇建设、村镇建设、城镇造林绿化、城市执法管理、人防管理、物业管理、供热管理、房屋交易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建筑节能、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

目标2完成情况:全面完成今年全市工程建设、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招投标、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的统计、汇总、分析,承担中心城市道路、管网、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任务。 目标3完成情况:能够保证机关日常业务正常运转。能够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会议、培训、调研、督查指导次数

≥20次

32

完成课题和案例研究的个数

≥1项

1

编制城乡建设项目规划

≥2项

2

质量指标

城乡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会议、培训、调研、督查形成的结论

≥10项

12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及时完成

及时完成,未出现延误

成本指标

控制预算支出,节约财政资金

创建节约型机关

各项支出控制在预算内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合理

三公经费控制合理

专项经费支出安排合理性

合理

专项经费支出合理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引导农房建设,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得到改善

按期完成

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及治理水,提高农村和城镇风貌,改善人居环境

有效提升

按期完成

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有效提升

有效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

完善城市垃圾和污水治理措施

有效治理

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整治乡村人居环境,构建美丽新农村。

有效治理

得到好评

可持续影响指标

建设项目发挥作用年限

长期

长期有效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收益群众满意度

满意

基本满意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概况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挂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牌子,主要负责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城市执法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单位)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市住建局内设办公室、政务服务科、住房保障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项目建设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管理与执法监督科、物业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科13个职能科室。

下属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包括:平凉市政府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和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下属6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包括:建筑工程服务中心、房产管理局2个正县级事业单位,市城乡建技术档案馆、市供热与燃气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海绵城市技术服务中心4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市供热与燃气管理办公室、市海绵城市技术服务中心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未单独设置会计账务,经费收支在局机关账务核算)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人员经费864.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96.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二)项目支出

2023年度项目支出合计33259.4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资金,其中:1.中医院周边道路建设前期费70万元;2.市级重大项目前期费49.98万元;3.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第三方技术服务费217.2万元;4.绿色建材产业链人才专项费用5万元;5.人才引进生活补贴7.39万元;6.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第三方技术服务及实施方案编制费383.75万元;7.退休人员丧葬费及抚恤金24.98万元;8.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8579.55万元;9.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抽查监测鉴定工作经费22.78万元;1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省级奖补资金68.91万元;11.市级化债资金118.08万元;12.公益性项目化债资金6000万元;13. 棚改四期还本付息资金13608万元; 14.行署巷及周边道路维修改造194.72万元;15.地下综合管廊还本付息16.97万元;16.太统路片区还本付息资金1345.88万元;17.政府购买消防监管服务经费3.4万元;18.供热管道排查专项费用30万元;19.市本级老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室内给排水)项目资金32.88万元;20.公租房维修资金41.83万元;21.住房补贴0.18万元;22.柳湖路西段等公益性项目还本2149万元;23.平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省级前期费)288.99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1.2023年“三公”经费主要为接待费支出,共接待19批120人次支出11417.61元,较上年增加2678.61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接受的各类检查较多及物价上涨。

2.2023年会议费支出36045元,较上年增加27815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迎接国家部委和省厅督查评估海绵城市示范市创建及相关工作,召开座谈汇报会等。

3.2023年培训费支出35000元,主要是市财政拨入绿色建材人才专项费用,组织了一次全市的绿色建材培训,支出3.5万元。

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一)战略目标

市住建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与乡村建设行动,协调推进城市功能修补和生态修复,加快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全力补齐城乡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持续创优宜居宜业环境,着力提升现代化城市管理和行业治理能力,努力开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单位职能、职责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拟定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政策、以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格审查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三)组织落实、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负责拟定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发布全市建设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系数。(四)拟定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垃圾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环卫管理工作等。(五)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定全市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责任行为。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履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八)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九)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十一)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23年工作情况

2023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3659”发展思路和经济过千亿元目标,以开展主题教育、“三抓三促”行动和“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聚集抓项目、稳增长,补短板、惠民生,严执法、促规范,强基础、防风险,铆足干劲、攻坚克难,䟗砺奋进、真抓实干,全力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近三年工作计划

近三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工作重要论述,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紧扣全市“3659”发展思路和经济总量过千亿元目标,全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纵深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抓实抓牢民生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业、建筑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坚决守牢质量安全底线,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推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在全省争位次、出亮点,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平凉贡献力量。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思路及关注点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从住建部门整体职责和重点工作相结合确定绩效目标,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做好经济形势监测分析。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争取国、省政策性资金,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支撑作用。严格做好预算执行管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健全监管机制,覆职效益等内容的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率,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市住建局按照《平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市级预算执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对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做出了安排,对比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检查财务会计资料、检查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对比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必要的工作程序进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1.城市更新行动深入实施。牵头推动落实“十大行动”42项重点任务,谋划实施城市更新项目320项、完成投资149亿元。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1个3187户,贯通城市道路19条,新建停车场15处、新增停车泊位3935个,改造和新建便民市场9个、公厕30座,建成公园绿地17处,新增城市绿化面积472.05亩。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和城市危旧房屋14.4万平方米,更换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2530处,清理流动摊点4万多处,拆除整理通信线缆6190公里,改造低压电力线路162公里,治理三线搭挂问题304处。灵台县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专项规划获得省政府批复,全市26座历史建筑完成挂牌、14座完成测绘建档。泾河干流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建成,天门塬4条道路全线贯通。

2.海绵城市建设高效推进。坚持高位推动、市区联动,颁布实施《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建立健全规划管控、法规制度、技术标准体系,邀请国家级海绵城市专家现场指导培训,高标准完成国家部委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73项、建成111项,新建改造海绵型道路24条27.76公里,建成带状海绵公园11万平方米、健身步道19公里,打造典型项目36个,平凉市及3个项目分别入选“中国海绵城市十年成就展”城市典范案例和项目典范案例,在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座谈会上交流经验。

3.绿色建材产业扩量提质。充分发挥链长办职能作用,制定政策及项目清单,实行专班负责、按周调度,推动实施绿色建材市列重点项目59项、建成投产23项,完成投资15.2亿元。新培育入库绿色建材规上企业4户、全市达到45户,7户企业被认定为全省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初步构建形成了崆峒峡门、华亭安口、泾川汭丰、静宁八里4个绿色建材产业园。新世纪建材研究院创新平台45项专利技术加速转化,PC透水砖、透水混凝土等海绵元素新产品实现量产。

4.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协调金融机构在全省率先执行最低购房利率政策,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和“认房不认贷”政策。实施房地产项目55项,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90套,实施公租房实物保障2.57万套,发放租赁补贴1644户440万元,房地产供需基本保持合理区间。争取到位“保交楼”专项借款1.851亿元、协调落实配套融资5000万元,“保交楼”项目完成交付1707套、交付率92.8%,省保交楼工作专班向市委、市政府发出感谢信。

5.民生保障服务更加有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21亿元、筹措整合资金4.7亿元,改造燃气管道107.24公里、供水管道25.66公里、供热管道27.37公里、排水管道14.66公里,改造居民户内设施2.91万户。启动实施冬季集中供热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制定印发《平凉市城市(县城)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争取中心城区供热企业投资1650万元实施居民户内管网改造,全市检修维护供热管网426公里,新建改造老旧管网95公里、锅炉13座、换热站224座,开展“访民问暖”8.6万户,实地解决问题2.8万件,供热信访投诉同比下降68%。启动《平凉中心城区给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检测评估排水管网243.5公里,建立地下综合管网信息档案数据平台。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完成农房抗震设防改造974户,庄浪县连续三年被住建部确定为乡村建设评价国家样本县。

6.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应急调蓄项目2项,改造新建污水管网42.9公里、完成省上下达任务135%,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9.38%、完成省上下达任务107%。加快推进全域生活垃圾闭环处理,建成城镇生活垃圾中转站21个,东五县(市、区)集中转运焚烧发电,庄浪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完工,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全域生活垃圾闭环处理的做法,得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政府充分肯定。制定《平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住建部评估得分提升12.2分,平凉市获全国线上宣传活动二等奖,崆峒区获线下比赛全国“榜样团队”荣誉。常态化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查处案件22起,管控措施达标率97%。7县(市、区)城市环卫保洁水平大幅提升,精细化管理全省量化评估居于中上水平。全面完成历次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17个,整改清零省级第三方无人机航拍非正规垃圾堆放点4423处。

7.行业监督管理更趋规范。从严监管房屋市政工程质量,142个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培树省级“飞天奖”3项、省级文明工地12项、市级“崆峒奖”7项、市级文明工地24项。规范城市道路开挖围挡,集中开展专项整治2次,查处违规行为48起。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成工改系统二期项目及掌上APP,审批时间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在全省率先实现31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业务一网通办,全面完成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牵头指标。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修订《平凉市物业管理条例》,全市物业管理覆盖率95.4%,物业企业党组织覆盖率97.3%、全省排名第一,培树“红色物业”示范点18个,创建省级“美好家园”住宅小区10个、市级31个;深入开展全市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归集追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2亿元,督促整改问题1899条,化解信访投诉8856件。

8.安全生产整治扎实有效。推动完善监管体制,建立“1+10”工作机制,高频次、大力度、零容忍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综合执法检查4次、专项检查43次,立案查处62起,督促整改隐患问题2660条;牵头推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7轮拉网排查,查处违规企业148户,整改消除各类隐患871条;深入开展消防审验程序专项排查整治,立案查处项目11项,督促整改隐患问题85条,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得到省安委办、省住建厅充分肯定。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按期完成108.23万栋城乡自建房排查任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1192栋自建房全部现场核查、建立档案,经营性自建房严重安全隐患消除率达到88%;牵头排查全市各类校舍建筑6399栋,对4634栋砖木、砖混结构校舍逐一建立排查档案。不断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排查整治防汛隐患点26处,埋设排水管道25.3公里。

五、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完成较好,能够按照年初目标责任对照完成计划需要完成的工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持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市管理和行业监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明显。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8.5分。

(二)绩效分析

1.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市政行厉行节约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机关作风、加强机关财务管理,我局修改完善了《市住建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行政运行、内部控制、会议、差旅、培训等按政策新规进行了修订和细化。

2.严格执行预算,控制各项经费支出,认真审核支出内容和费用标准,特别是在差旅费等支出上,严格按照费用限额报销支付。在工程款的支付上,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规范合同管理,确保各项建设资金合规支付使用。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上级各项检查较多,造成公务接待人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3.完善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全局意识。全面增强厉行节约、减少行政成本的意识,强化危机感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从一点一滴做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机关运行经费严重不足,平凉市住建局为市级财政预算单位,局机关(含非单独核算事业单位)纳入预算的人员55人,2023年引进人才及调入人员13人,退休及调出4人,年末实有人数64人。按照市财政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人均5200元,2023年公用经费拨款28.6万元,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业务费15万元,经费严重不足,很多急需开展的业务无法很好的完成。

上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有所增加,造成扣分1分,群众满意度未达到100%,扣分0.5分。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能够考虑我单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量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使我们更好地发挥城市建设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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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平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隶属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底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改革平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市住建局将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的中心城市规划区内(不含平凉工业园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市政道路、桥梁、路灯、园林绿化、排水管网、公园、公厕等)的维护管理,以及城市防汛、应急抢险工作职能移交崆峒区。目前,单位按照市住建局的安排及要求主要负责制定并指导落实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参与中心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二)机构情况

因新的三定方案还未确定,平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仍然按照原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架构运行,内设办公室、市政工程科、城市照明科、园林绿化科、市政巡查科、投诉应急科6个科室。

(三)人员情况

机关现有全额财政拨款的参公管理人员20名,其中县级干部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11名(其中正科级2名、副科级4名、科员5名),工勤人员4名,退休人员82名。

(四)年度重点工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七次全会以及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推动全市市政公用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夯基础,优机制,抓主业,强监管,提水平,切实强化市政公用设施监管,严格规范道路挖掘审批监管,扎实做好城市供水保障服务,着力提升园林绿化管护水平,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全力保障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努力提升城市精细管理水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利益关切,妥善化解各类历史遗留问题,统筹发展与安全,兼顾改革与稳定,全力推动城市公用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度基本支出总计436.9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五险一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项目支出

截至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总计336.11万元,其中2021实施的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维护更新和市政园林公用设施日常维护项目资金321.44万元、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审批监管工作经费14.67万元,资金到位后已第一时间按照规定支付给相关单位。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车辆,无公务车维护,无国内公务接待等支出。

三、单位整体支出及绩效目标

单位整体支出77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99万元,占整体支出的56.52%,项目支出336.11万元,占整体支出的43.48%。

本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党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监管,规范道路挖掘审批监管,加强城市供水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建立市区联动工作机制,全力促进全市城市公用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平凉新篇章贡献力量。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思路及关注点

1.客观公正。绩效评价工作以客观分析、精准评价为目标要求,以全面、真实的事实和数据作支撑,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客观反映成绩、分析效益、揭示问题、提出建议,满足项目资金支出成果应用要求。

2.目标导向。绩效评价工作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批复为引领,以项目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为重点,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取最能体现绩效评价对象特征的共性指标,形成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实现公允反映。

3.科学规范。评价以项目投入与产出为重点,围绕项目形成过程和资金流向流量,实现程序化操作,做到体系设定科学,符合项目实际,以更加准确、公正的“标尺”来衡量财政支出资金绩效。

4.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实现依法依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实行有效安排、低效压减、无效问责。

(二)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对一、二、三级指标进行权重比计分。在实际评价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和范围等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

4.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 号)

5.甘肃省政府《甘肃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219号)

6.《平凉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7.《平凉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五、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绩效分析

我中心2023年度整体支出,能够遵守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预算执行控制较好。财务管理制度内容完备,具备可操作性;会计核算规范,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预算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开支经过决策,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政府采购内容明确,符合规定,采购质量合格;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无偿调拨、报废资产已及时清理下账;部门履职、部门效果指标均符合实际并可量化。通过对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打分,满分100分,部门履职效果中提升市政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公用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标扣一分,自评得分99分。

(二)评价结论

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在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坚持厉行节约、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坚持预决算公开,部门重点工作有序推进,项目设立依据充分,项目立项与单位职能、中长期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相符,项目规划资料齐全,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通过对中心2023年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对改进预算支出管理,运用转化成果,实现发展有效性最大化,充分发挥了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中心“三定”方案尚未明确,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职责不够明晰、监管缺乏手段、协调不够顺畅的问题。

2.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需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谋划与现阶段财政实力有差距,致使多数预算项目因预算未批复而无法实施。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推进单位职能提升。紧扣主责主业,厘清工作思路,制定审批“三定”方案,明确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职责,把工作的重心由抓建设、强管理向抓监管、优服务转变。

2.科学细化整体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加强预算管理意识,统筹考虑工作实际与下年度工作安排,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在部门整体预算中的运用,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

平凉市房产管理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平凉市房产管理局

年度

主要

任务

完成

情况

任务名称

完成情况

预算数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执行数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任务1.确保人员经费运行可控

已完成

370.56

370.56

370.56

370.56

任务2.确保公用经费运行可控

已完成

28.56

28.56

28.56

28.56

任务3.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支付

已完成

59.52

59.52

59.52

59.52

金额合计

458.64

458.64

458.64

458.64

年度

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完成中心城市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核验、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工作;    目标2:完成中心城市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核验、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市房屋转让、抵押、租赁、房屋中介、面积测绘、房产交易档案的管理工作;协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中心城市房屋登记工作;    目标3:做好全市房产市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并且管理好全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信息系统、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房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的建立和日常维护工作,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目标1:完成中心城市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核验、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工作;    目标2:完成中心城市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核验、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市房屋转让、抵押、租赁、房屋中介、面积测绘、房产交易档案的管理工作;协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中心城市房屋登记工作;    目标3:做好全市房产市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并且管理好全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信息系统、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房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的建立和日常维护工作,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市房屋交易系统网络专线租赁费

3条

3条

房屋交易系统安全检测服务费

3万元

3万元

足额上缴非税收入

23万元

23万元

质量指标

网络正常运行率

≧95%

≧95%

质量服务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时效指标

故障修复响时间

≦2小时

≦2小时

运行维修响应时间

≦30分钟

≦30分钟

成本指标

单位正常运转成本

447.84万元

447.84万元

线路租用成本

4.8万元

4.8万元

网络安全检测成本

3万元

3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影响力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公共主页点击率

≧1000次/天

≧1000次/天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健全

健全

系统正常使用年限

≥3年

≥3年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

满意

平凉市房产管理局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平凉市房产管理局为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房产市场监管、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物业管理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中心城市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核验、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市房屋转让、抵押、租赁、房屋中介、面积测绘、房产交易档案的管理工作;协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中心城市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市房产市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监测和统计分析;承担全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信息系统、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房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的建立和日常维护工作,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承担市直公租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职能;负责中心城市物业服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住房信息核查工作,协助税务、民政、教育等部门做好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负责面向社会的房产档案信息查询工作;负责政府投资的市直公房和市本级公租房的权属管理、租赁管理、安全排查、维修养护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平凉市房产管理局设内设办公室、房产交易中心、房产管理中心、房产信息中心和公房管理中心5个机构

(三)人员情况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4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25人,退休人员16人,共计41人。

(四)年度重点工作

一是以打造“红色物业”党建品牌为重点,全面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二是以提升服务效能为突破,持续推进房产管理提质增效;三是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2023年度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不支持的图片格式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2023年度基本支出总计399.1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五险一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资金支出总计59.52万元,其中:房屋交易系统网络专线租赁安全监测资金12万元,房产管理业务费15万元和公租房维修资金32.52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不支持的图片格式

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

不支持的图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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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我单位整体支出45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12万元,占整体支出的87.02%,项目支出59.52万元,占整体支出的12.98%。本年度整体绩效目标:按照市财政局相关通知要求,按照“谁申请预算、谁申报目标”的原则,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按时完成2023年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编报工作,确保资金科学分配、合理使用,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专项专用,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及超预算支出,为绩效执行监管及考核提供依据。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思路及关注点

1.客观公正。绩效评价工作以客观分析、精准评价为目标要求,以全面、真实的事实和数据作支撑,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客观反映成绩、分析效益、揭示问题、提出建议,满足项目资金支出成果应用要求。

2.目标导向。绩效评价工作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批复为引领,以项目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为重点,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取最能体现绩效评价对象特征的共性指标,形成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实现公允反映。

3.科学规范。评价以项目投入与产出为重点,围绕项目形成过程和资金流向流量,实现程序化操作,做到体系设定科学,符合项目实际,以更加准确、公正的“标尺”来衡量财政支出资金绩效。

4.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实现依法依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对一、二、三级指标进行权重比计分。在

实际评价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和范围等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

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

5.《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平发〔2019〕5号)。

五、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2023年度我单位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

(二)绩效分析。2023年度整体支出合理合规,政策依据充分,政策目标设置科学,项目资金均统一管理,无多头申报、重复安排资金的情况;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无浪费行为;项目实施进展顺利,无工程质量问题,对进一步提高城市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创建文明城市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不够重视;二是制度建设方面有待持续健全完善;三是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精准具体,子项指标设置还不够合理。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预算的合理性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精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进一步重视部门预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增强预算业务控制,充分发挥预算控制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程序进行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单位的基础信息和核定的标准编制,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科学细化项目。

(二)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在预算编制环节通过事前评价的方式,发现并去除评价不高的项目,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在财政支出过程中,及时根据资金使用进度,考核阶段性目标的完成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在每个项目结束后进行严格自查,根据事前设定的绩效目标科学评判支出的效率效果,并将评价结果合理运用于来年的预算编制中。做到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三)合理确定评价指标。根据我单位的职能职责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指标设定应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并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平凉市人民政府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平凉市人民政府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年度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任务名称

完成情况

预算数(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执行数(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机关运行

完成

98.56

98.56

98.56

98.56

红峰厂西新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项目建设

完成

350.00

350.00

350.00

350.00

保丰安置区C级危房维修加固

完成

20.00

20.00

19.04

19.04

房屋征收业务费

完成

5.00

5.00

5.00

5.00

金额合计

473.56

473.56

472.60

472.6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机关运行目标2:红峰厂西新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目标3:保丰安置区C级危房维修加固

目标1完成情况:完成目标2完成情况:完成目标3完成情况:完成……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安置房建设

114套

114套

危房维修改造

1套

1套

……

质量指标

工程量完成率

≥100%

≥100%

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工程完工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工程计量拨款及时率

≥100%

≥100%

指标2:

……

成本指标

危房维修改造成本

≤20万元

19.04万元

指标2: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设计功能实现率

≥100%

≥100%

指标2:

……

社会效益指标

隐患消除情况

有效

有效

指标2: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收益群体满意度

≥100%

≥100%

……

平凉市人民政府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概况

平凉市人民政府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是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二级单位,单位性质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独立核算。

(二)组织机构

平凉市人民政府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征管科两个科室。

(三)人员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我单位共有全额财政拨款在编人员4名,其中参公人员3人,机关工勤1人;退休干部2人。

(四)年度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工作

1.保障红峰厂西新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工作有序开展;

2.确保市建司旧家属院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工作全面完成。

二是坚持服务群众,妥善化解遗留问题和信访事项

1.办理平凉霓虹广告公司行政复议案件;

2.完成柳湖村委会回迁安置楼交付使用;

3.重新启动柳湖路南侧房屋行政征收;

4.妥善解决安置区住户房屋维修加固工程。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度基本支出总计98.5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抚恤金等单位运行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3年度我单位项目支出共计374.04万元,其中红峰厂西新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项目建设资金350.00万元、保丰安置区C级危房维修加固资金19.04万元、房屋征收业务费5.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车辆,无公务用车维护,无国内公务接待等支出。

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47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56万元,占整体支出的20.85%;项目支出374.04,占整体支出的79.15%。本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的原则,合理配置预算,合理执行预算,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单位职责,取得良好的履职效益。

(一)单位战略目标

完成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回迁安置工作。

(二)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

全面排查化解历年房屋征收项目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三)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监管本市各县、区人民政府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负责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对征收范围的房屋权属、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

4.负责市政府决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具体实施;

5.负责市政府决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司法强制执行案件的办理;

6.负责监督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承担法律责任;

7.房屋征收资金使用管理;

8.负责组建和管理市级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受理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提出的对征收估价报告进行技术鉴定的申请,并组织鉴定;

9.负责组建市级征收与补偿评估备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库,供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10.负责各县、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政复议工作;

11.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负责房屋征收档案管理工作;

13.办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的相关工作。

(四)单位近三年工作计划及重点项目

完成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回迁安置工作。红峰厂西新苑棚户区改造完成选房工作。全力推进解决市本级房屋征收历史遗留问题。协调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解决广成路以西柳湖路以南房屋征收资金,尽快完成房屋征收;全面排查化解历年房屋征收项目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思路及关注点

1.客观公正。绩效评价工作以客观分析、精准评价为目标要求,以全面、真实的事实和数据作支撑,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客观反映成绩、提出建议,满足资金支出要求。2.目标导向。绩效评价工作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引领,以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为重点,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取最能体现绩效评价对象特征的共性指标,形成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实现公允反映。3.科学规范。评价做到体系设定科学,符合实际,以更加准确、公正的“标尺”来衡量财政支出资金绩效。4.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实现依法依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5.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实行有效安排、低效压减、无效问责。

(二)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对一、二、三级指标进行权重比计分。在实际评价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和范围等具体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 10号)。3.甘肃省政府《甘肃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 219号) 。

4.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平发〔2019〕5号)。

五、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度我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无浪费行为。实施的项目进展顺利,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群众满意度高。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树立平凉中心城区的对外形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绩效分析

2023年,我单位在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的原则,合理配置预算,合理执行预算,预算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完善并及时公开,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完成了单位重点工作,工作质量达标,单位整体支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对本单位2023年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充分发挥了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度不够,绩效管理理念还不够牢固,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二是绩效管理过程中的沟通和反馈不足,导致绩效管理工作效果有所欠缺;三是对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不足。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提升绩效管理理念,加强绩效管理认识。加大宣传培训,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引导,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科学性,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对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重大意义的认识,提高干部职工对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视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进一步促进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工作融合。

2.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优化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强化问题导向,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拓展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优势,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效率。

3.完善绩效管理配套机制,强化绩效责任约束。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拓宽绩效评价反馈渠道,建立绩效管理长效机制,落实问责机制,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积极意义。

平凉市城乡建设技术档案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平凉市城乡建设技术档案馆

年度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任务名称

完成情况

预算数(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执行数(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任务

负责对平凉市城市规划区(包括崆峒区各建制镇、工业园区及重点小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负责收集验收和提供利用;主要是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负责对全市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根据工程设施维护管理需要、负责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各类城建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科学理;

63.09

63.09

63.09

63.09

金额合计

63.09

63.09

63.09

63.09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2023年,我馆在局党委的关心和正确领导下,坚持职能职责定位,以抓基层党建工作为导向,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城建档案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工作为中心;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目标1:2023年,我馆在局党委的关心和正确领导下,坚持职能职责定位,以抓基层党建工作为导向,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城建档案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工作为中心;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收集、接收各类工程竣工档案60项

100

指标2:

整理资料2680余卷、图纸5800张

100

指标3:

对66项工程档案进行了初验,对58项工程签发了《建设工程竣工资料验收合格回执》

100

质量指标

指标1:

首先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进行分类鉴定和处理,并对合格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号、登记后入库保存有利于实施动态管理

100

指标2:

按规定的分类库柜位置存放,确保档案目录、档案名称、档案存放位置、计算机管理总目录协调一致

100

指标3:

审核过程中做到认真、仔细,并经二次审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工程档案资料及时验收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

对报送的工程档案及时审核,不堆积

100

指标2:

审核过程中做到认真、仔细

100

指标3:

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工程档案资料及时验收

100

成本指标

指标1:

档案存放成本

100

指标2:

档案管理成本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为社会提供利用

100

指标2:

档案资源利用

100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

为人防工程、城市建设、工程备案、房产办理、棚改项目、房屋维修等方面提供了大量的凭证和依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00

指标2:

遵循档案资料查(借)阅制度,

100

指标3:

主动对各界提供利用服务,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有效地发挥了档案在为民生服务、化解各种社会矛盾、重难点工作突破等方面不可替代的凭证作用。

100

指标2:

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认真履行对重点工程建设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能。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

群众满意度

100

平凉市城乡建设技术档案馆

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概况

平凉市城乡建设技术档案馆是人民政府领导下的科学技术事业(正科级)单位,成立于1984年8月。以原平政发(84)85号文件批复成立,为财政全额拨款的科级事业单位。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2003年在撤地设市中成建制上划,编制4人,在职工作人员4人。单位会计1人、出纳1人,财务人员均有从业资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隶属市住建局、业务接受市档案局指导。

(三)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与目标一致)

1.服务优先,着力抓好档案资源共享机制。

提供多样化的档案服务,全年共接待查阅者约160人次,提供案卷1200卷(次),复制档案1300余页,为城市建设、工程备案、民建维修、人防、供热改造等提供了大量的凭证和依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强化档案规范管理,着力抓好档案业务基础工作。

一是强化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住建局2023年工作要求,结合我馆档案工作实际,加强档案管理的“收、管、用”工作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层层落实。

二是全面督查,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今年我馆对相关企事业单位在建和续建项目档案资料进行了全面督查、指导,对不符合规范档案资料的施工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从而达到了从“粗到细到精”的转变。

三是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基础工作。今年我馆对有关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档案业务跟踪服务工作,对市、区所属重点工程参与了竣工验收;强化了城建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机制,使城建档案主体资源得到有力保障,确保了形成的档案符合规范要求。

四是进一步丰富和优化馆藏,健全档案管理程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大局,以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严格执行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2023年,先后参与了体育运动公园、中心城区柳湖路改扩建、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市天然气利用项目二十铺合建站项目、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三期建设项目等6项重点工程的联合竣工验收;对66项工程档案进行了初验, 58项工程签发了《建设工程竣工资料验收合格回执》,对不规范工程资料进行了返工;共收集、接收各类工程竣工档案60项,整理资料2680余卷、图纸5800余张(其中:保障房建设项目5项200卷、图纸1000张;市政工程8项400卷、图纸800张;民建项目20项1180卷、图纸2200张;其它企业厂建等27项900卷、图纸1800张);同时加强了声像档案的收集、建档 、归类工作。

3.重视档案安全管理。

完善档案保管、保护规章制度,对档案保管、保护定期巡查。一年来,进行档案库房安全详细检查12次,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在注重档案实体安全的同时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对馆藏档案进行全面清查,分门别类制订相关计划。对发生虫霉的馆藏档案进行冷冻杀虫处理,防止虫霉蔓延,定期更换消防设备,确保档案安全管理,库房日常管理得到加强,九防措施到位。

二、平凉市城乡建设技术档案馆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年支出共计63.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7万元,年初预算8.57万元,决算支出8.57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27万元,年出预算0.27万元,决算支出0.2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98万元,年初预全算3.35 万元,决算支出3.35元。住房保障支出47.94万元,年初预算47.94万元,决算支出4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9元,占总支出的100%。

(二)项目支出。(无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无“三公”经费支出)

三、平凉市城乡建设技术档案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一)战略目标:努力争取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网络技术的运用,把城建档案转化成为易于便捷高效利用的信息资源。提高市城乡建设技术档案馆的社会影响力、认知度。

(二)中长期发展规划: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二卷)、《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的理论和党内法规,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平凉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积极融入“三大战略行动”、“六项重点工程”,找准服务市住建局中心工作的发力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认真履行对重点工程建设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能。 抓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全方位为基层群众提供原始依据服务。严格档案保管标准,提高档案保管质量。做到档案的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等。明确档案管理程序,完善使用登记制度,禁止无登记、无审批私自取档现象的发生。强化档案接收。通过狠抓城建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加强市级重点项目工程资料的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和收集利用工作,扎实做好资料员的培训和各县区城建档案的业务咨询指导工作。

(三)近三年工作计划及重点项目

1.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融合推进党建统领“一强三创”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和工作能力,持续做好乡村振兴帮扶工作。

2.强化档案接收。通过狠抓城建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加强市级重点项目工程资料的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和收集利用工作,扎实做好资料员的培训和各县区城建档案的业务咨询指导工作。

3.重视档案安全管理。完善档案保管、保护规章制度,对档案保管、保护定期巡查;在注重档案实体安全的同时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对馆藏档案进行全面清查,分门别类制订相关计划。对发生虫霉的馆藏档案进行冷冻杀虫处理,防止虫霉蔓延,定期更换消防设备,确保档案安全管理,库房日常管理得到加强,九防措施到位。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工作以客观分析、精准评价为目标要求,以全面、真实的事实和数据作支撑,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客观反映成绩、分析效益、揭示问题、提出建议,满足项目资金支出成果应用要求。我们严格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下发的各项财政资金管理绩效评估办法和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中确定的“绩效导向、依法评估”,“科学规范、分级实施”。“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评价标准,进行绩效评价。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3.甘肃省政府《甘肃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219号);

4.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平发〔2019〕5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我局为这次评价工作制定了工作计划,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以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上级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按照绩效评价要求,对我单位实施的各个项目认真开展了绩效评价,并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

五、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经评价,平凉市城乡建设技术档案馆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考评价得分为100分,其中支出决策评价得分10分,支出管理评价得分26分,产出评价得分50分,绩效评级得分14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实际完成指标值都100%达到预期指标值;并且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市城乡建设技术档案馆的社会影响力有所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六、存在问题      

1、是对城建档案工作宣传的力度还不够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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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管理人员少的情况下,工程竣工资料的验收时效还有待加强;

3、在档案的收集种类、范围和内容还不够拓宽,在档案的提供利用上没有得到质的提升。

4、城建档案信息化管理研究不够。

5、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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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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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档案工作的督促、指导还不够。

七、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严格管理行为,加强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学习,开展业务交流,进一步提高全馆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

2、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认真履行对重点工程建设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能。

3、抓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全方位为基层群众提供原始依据服务。  

4、严格档案保管标准,提高档案保管质量。做到档案的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等。明确档案管理程序,完善使用登记制度,禁止无登记、无审批私自取档现象的发生。

5、强化档案接收。通过狠抓城建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加强市级重点项目工程资料的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和收集利用工作,扎实做好资料员的培训和各县区城建档案的业务咨询指导工作。

6、努力争取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网络技术的运用,把城建档案转化成为易于便捷高效利用的信息资源。

平凉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平凉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年度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任务名称

完成情况

预算数(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执行数(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任务1确保人员经费运行可控

已完成

357.8

357.8

357.8

357.8

任务2确保公用经费运行可控

已完成

27.37

27.37

27.37

27.37

金额合计

385.17

385.17

385.17

385.17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确保完成2024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2:准确核算,按时发放干部职工的绩效工资及各项补贴。目标3:确保完成全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专项检查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检查。

目标1完成情况:已完成。目标2完成情况:已完成。目标3完成情况:已完成。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准确核算干部职工的绩效工资及各项补贴

准确核算

核算准确

质量指标

确保完成2024年各项工作任务

确保完成

已完成

确保完成全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专项检查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检查

确保完成

已完成

时效指标

按时发放干部职工的绩效工资及各项补贴

按时发放

已按时发放

成本指标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90%-100%

100%

部门投入目标

资金投入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合理

合理

专项经费支出安排合理性

合理

合理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合规

合规

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合规

政府采购合规性

合规

合规

人员管理

人员编制合规性

合规

合规

人事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健全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健全

资产清查情况

全面

全面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建筑安全施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

整治乡村人居环境,构建美丽新农村

有效治理

有效治理

满意度指标

受益者满意度

受益者满意度

90%

90%

平凉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关于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概况

平凉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隶属于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指导监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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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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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工作。

2.负责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建筑市场监督工作。

3.负责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督工作。

4.负责指导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督工作。

6.负责指导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调整。将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和日常监管工作、在建工程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划入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工程质量科。

(二)组织机构

平凉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县级,公益一类。内设6个科级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工程质量科、建筑安全科、建筑企业服务科、工程造价科、建筑节能科。

(三)人员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我单位共有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在编人员23名,其中县级干部3名,科级及以下干部20名;退休干部17名,其中财政退休干部10名。

(五)年度重点工作

2023年,按照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工作部署,我们紧盯“3659”发展思路,扎实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尽力真帮实扶,全力推动“创城”和乡村振兴;全力解难纾困,全面开展“结对关爱”工作;注重源头治理,切实提升工程质量品质,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整治隐患,推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严格信息调查,提升造价服务水平;发展绿色建筑,节能降碳工作稳步推进;紧密协作配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狠抓扬尘治理,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强化技能提升,提高消防工作效能;全力整治隐患,保障自建房使用安全。全年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有力推动全市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度基本支出总计385.1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五险一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单位运行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3年度我单位项目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车辆,无公务用车维护,无国内公务接待等支出。

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38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17万元,占整体支出的100%。本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的原则,合理配置预算,合理执行预算,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单位职责,取得良好的履职效益。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思路及关注点

1.客观公正。绩效评价工作以客观分析、精准评价为目标要求,以全面、真实的事实和数据作支撑,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客观反映成绩、提出建议,满足资金支出要求。2.目标导向。绩效评价工作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引领,以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为重点,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取最能体现绩效评价对象特征的共性指标,形成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实现公允反映。3.科学规范。评价做到体系设定科学,符合实际,以更加准确、公正的“标尺”来衡量财政支出资金绩效。4.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实现依法依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5.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实行有效安排、低效压减、无效问责。

(二)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对一、二、三级指标进行权重比计分。在实际评价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和范围等具体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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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预[2020] 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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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甘肃省政府《甘肃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 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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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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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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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19〕5号)。

五、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度我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无浪费行为。监管的项目进展顺利,无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树立平凉中心城区的对外形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绩效分析

2023年,我单位在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的原则,合理配置预算,合理执行预算,预算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完善并及时公开,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完成了单位重点工作,工作质量达标,单位整体支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对中心2023年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充分发挥了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度不够,绩效管理理念还不够牢固,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二是绩效管理过程中的沟通和反馈不足,导致绩效管理工作效果有所欠缺;三是对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不足。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提升绩效管理理念,加强绩效管理认识。加大宣传培训,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引导,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科学性,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对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重大意义的认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促进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工作融合。

2.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优化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强化问题导向,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优势,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效率。

3.完善绩效管理配套机制,强化绩效责任约束。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落实问责机制,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积极意义

2.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部门评价的报告.docx

信息来源: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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