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受平凉市财政局委托,甘肃众霖缘绩效评价有限公司对“平凉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一、部门职能及资金使用
(一)部门职能
平凉市应急管理局是平凉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组织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中央、省属在平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试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跨省救援。
1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煤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平凉市应急管理局预算批复数992.8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4.90万元(基本支出634.90万元,项目支出35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91万元。2021年共下达指标881.91万元,全年实际支出820.70万元,财政额度收回61.21万元,预算执行率93.06%。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和《中共平凉市委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平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聚焦2021年平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围绕部门规划、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履职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满意度情况开展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为部门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提供参考,进一步优化部门建设工作,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本着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运用案卷研究、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对部门规划、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履职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满意度七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有关要求设置,包括部门规划、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履职效益、可持续发展和满意度7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和42个三级指标,满分为100分。一是部门规划(7分),主要评价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情况。二是运行成本(8分),主要评价基本经费成本和项目经费成本情况。三是管理效率(25分),主要评价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和基础管理情况。四是履职效能(32分),主要评价职责履行、履职质量、履职时效和履职成本情况。五是履职效益(18分),主要评价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六是可持续发展能力(6分),主要评价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情况。七是满意度(4分),主要评价工作人员满意度。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评价准备阶段
根据2021年平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的主要内容和特点,组建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及专家共同组成的评价工作组,通过网上查阅资料、咨询专家,了解部门职能、组织管理等情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思路,细化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2.评价实施阶段
按照既定评价工作安排,通过与调研单位现场座谈,了解部门履职、组织管理、实施成效、资金到位及使用等情况;通过查阅资料,核实调研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规范性;通过向相关群体发放调研问卷等方式,掌握相关群体对部门履职的满意度。
3.报告撰写阶段
评价工作组通过梳理、分析调研资料和相关数据,并咨询相关专家,根据平凉市财政局与被评价单位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全面科学地分析评价2021年平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在绩效评价工作中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标,建立科学、规范、完整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对2021年平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指标评价体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分析评价,其中一级指标“部门规划”分值7分,得分6.5分;“运行成本”分值8分,得分6分;“管理效率”分值25分,得分18.2分;“履职效能”分值32分,得分28.08分;“履职效益”分值18分,得分16分;“可持续发展能力”分值6分,得分4.5分;“满意度”分值4分,得分4分。
经综合评价分析,2021年平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3.28分,综合评价结论为“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管理不规范;
2.部分项目执行不规范;
3.项目支出未单独核算;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五、有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加强部门预算管理
针对2021年平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部门根据履职工作及重点项目内容,合理编制本年预算,结合绩效目标监控,加强预算资金规划,提高部门信息公示内容准确性,确保部门公开信息真实可靠。
(二)加强部门项目管理
针对2021年平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部分项目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建议部门加强项目预算申请,编制合理、可行的预算数额和项目计划,明确项目资金支出范围,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三)加强财务核算管理
针对2021年平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中项目支出未单独核算的问题,建议部门明确项目资金支出内容,并建立项目支出台账,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支出内容符合资金目标。
(四)加强部门资产管理
2021年平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资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建议部门规范资产采购流程,严格落实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及时完成资产入账和卡片管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提高资产管理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