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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水土保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15:14 字体: [ ] [ ] [ ]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受平凉市财政局委托,甘肃众霖缘绩效评价有限公司对“2021年水土保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资金的使用及其效果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进一步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措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平。

平凉市灵台县发生“10.3”地质灾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了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灾后恢复应急工程、农副小区崩塌应急排险治理项目和古灵台荆山森林公园东沟湖山体滑坡治理项目,对地区滑塌、道路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等问题逐项解决,通过成熟的滑坡治理措施工艺,实施永久性治理工程,恢复垃圾处理厂终端设施运行,解除当地人民及政府的后顾之忧,同时通过治理工程实施,美化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治理工程实施,能够美化环境,保证垃圾处理终端设施恢复运行,有效预防土地损毁,灾害治理关系到当地的稳定、繁荣和发展。

2.对该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灾后恢复治理,保障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发挥作用,使区内人民安居乐业,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3.采用“肋板墙+防护栏+路面回填+排水管置换”的工程措施对农副小区崩塌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和《中共平凉市委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平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聚焦2021年水土保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资金,围绕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情况开展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为相关部门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提供参考,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工作,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本着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运用案卷研究、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有关要求设置,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和34个三级指标(指标体系见附件1),满分为100分。一是决策(18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情况。二是过程(21分),主要评价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情况。三是产出(31分),主要评价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完成情况。四是效益(30分),主要评价项目实施效益和满意度实现情况。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评价准备阶段

根据2021年水土保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资金主要内容和特点,组建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及专家共同组成的评价工作组,通过网上查阅资料、咨询专家,了解项目背景、目的、实施等情况,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思路,细化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2.评价实施阶段

按照既定评价工作安排,通过与调研单位现场座谈,了解项目组织管理、实施成效、资金到位及使用等情况;通过查阅资料,核实调研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规范性;通过发放调研问卷等方式,掌握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3.报告撰写阶段

评价工作组通过梳理、分析调研资料和相关数据,并咨询相关专家,根据平凉市财政局与被评价单位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全面科学地分析评价2021年水土保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资金,在绩效评价工作中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标,建立科学、规范、完整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对2021年水土保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资金指标评价体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分析评价,其中一级指标“决策”分值18分,得分16分;“过程”分值21分,得分17.57分;“产出”分值31分,得分26.31分;“效益”分值30分,得分28.23分。

经综合评价分析,2021年水土保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88.11分,综合评价结论为“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绩效管理不完善;

2.项目绩效指标不匹配;

3.合同价款支付不规范;

4.项目实施与合同订立存在差异。

五、有关建议

(一)完善项目绩效目标

针对项目缺少绩效目标的问题,建议项目实施单位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补充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绩效自评表,确保项目资金充分发挥效用。

明确项目绩效指标

针对项目绩效指标不匹配的问题,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加强绩效指标与实施内容关联性,确保绩效指标与项目任务或计划相对应,符合项目实际支出方向。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针对项目合同价款支付不规范的问题,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完成价款支付,避免合同执行风险,确保项目实施达成目标。

加强项目规划管理

针对项目结算差距较大的问题,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加强项目前期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明确项目工程实施内容和金额,提高项目实施管理能力。

信息来源:平凉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开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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